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不是民联政策 行动党决不同意伊刑法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24日讯)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说,行动党坚决不同意实行伊刑法,清楚地标示了它不是民联的政策。

他发表文告说,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不明白“互相尊重”和“异中求同”的概念;更糟的是,哈迪阿旺甚至不明白何谓联盟共识。

他说,根据《马新社》日前的报道,哈迪阿旺认为伊党背叛的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民主行动党的林吉祥连同民联领袖,在2011年9月签署了一份对于落实伊刑法“异中求同”(agree to disagree)的声明。

“令人失望的是,哈迪阿旺还接着辩称,这意味着该联合声明‘接受吉兰丹州政府有权利落实伊刑法’,而他们只是给予民主行动党不同意的空间。”

他说,不幸的是,上述说法突显了哈迪阿旺正在恶意地扭曲自己所说的话,以辩驳吉兰丹州伊斯兰党已对这个联盟背叛长达7年的事实。

潘俭伟说,事实上,吉兰丹州伊斯兰党背叛的不仅是民联,而是所有在上届大选为他们投下一票的大马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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