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1日星期六

促政府公布地铁计划详情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呼吁政府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应该保持透明度,公布总值马币360亿元的地铁计划(MRT)整体规划、设计与财务影响,免得成为另一个增加负债的搁置计划。

潘俭伟今天发表文告提出三疑问,要求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采取完全透明手段,公布地铁计划的整体计划、设计图和财务效应,以让民相信地铁计划路线有良好规划,公众可以获得最大福利,同时不会是另一个搁置计划,造成纳税人未来得承受上亿元债务。

他指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行政总裁莫哈末诺依斯玛(Mohd Nur Ismal Kamal)早前在12月23日的记者会上否认政府可能因计划失败而被迫保释承包商,也反驳外界批评,声明铁道计划才是基础,巴士非市区主要交通系统解决方案。

不过,潘俭伟表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回应没有解答疑点,反而引起更多对马来西亚最大规模、甚至可能是最高风险基建工程的疑问。”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行政总裁莫哈末诺依斯玛在记者会上,强调计划传递伙伴(PDP)的MMC-Gamuda联营私人有限公司(MMC机构和金务大之间的联营公司),将会承担任何的成本超支。

莫哈末诺依斯玛透露,政府选择推行这项地铁计划,主要是因为地铁的承载量大,预期将可以在每小时承载6万名乘客,比巴士系统每小时承载1万6200名乘客来得更高。至于轻快铁系统则每小时载送3万1500人。

吁公布委计划传递伙伴条款

潘俭伟在文中里提出三疑点,其中首要针对MMC-Gamuda联营私人有限公司(MMC机构和金务大之间的联营公司)的计划传递伙伴(PDP)角色。

他指,该联营公司限制为“计划传递伙伴”,却得承担政府所委任承包商的成本超支。

“要说这对计划传递伙伴是个沉重的负担,或许是个很含蓄的陈述。我们呼吁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公布与计划传递伙伴协议的所有条款,包括付给MMC-Gamuda联营私人有限公司作为计划传递伙伴的费用。”

他表示,马来西亚人不得不质疑我国政府的可靠度,因为过去历史显示政府缺少政治意愿,无视法律规定,没有向无法如期完成计划的承包商采取行动。

例如,政府在2006年,承受贸易发展局(MATRADE)大楼竣工的所有成本,工程延后10年完成,而成本更从1亿6700万元,激增至2亿8700万元。

此外,在价值2亿3800万元的吉隆坡外环公路(MRR2)计划中,政府也承受了7000万元的维修费,而承包商就逍遥法外。

或需百年偿还地铁计划


另一方面,潘俭伟也认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本末倒置,先进行地铁计划,而非进行今年九月份规划好的城市公共交通计划(Urban Public Transport Plan)。

他指,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行政总裁莫哈末诺依斯玛声称,巴士没有充分使用和低效率,充其量只是以针对路线、人口频密与成长详细调查的揣测性言论。

他相信,最有效率的公共交通结构并没有完成,所以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若要反驳其说法,他希望能够公布公共交通的完善调查。

除此之外,他称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也没有回答另一个疑问,就是地铁系统的费用结构如何?人民是否可负担,同时不会成为纳税者的负担,

举例,去年的稽查报告显示,国家基建管理公司(Syarikat Prasarana Negara Bhd)目前轻快铁的平均路费1.60元,必须涨价至9元,才能够偿还未来20年的基建成本。

他质疑,中央政府耗资80亿元建设轻快铁,而比轻快铁高出六倍的地铁计划,会否让人民耗上200百年才能偿还呢?

截至今天,国家基建管理公司已经以债务的方式,蒙受高达85亿元的债务,甚至难以缴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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