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0日星期日

潘俭伟禁止入境沙 巴鲁比安不感意外

转载自《星洲日报》:

(古晋)针对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被禁止入境沙巴,公正党砂州联委会主席巴鲁比安对沙巴州政府这项举动不感意外,此举显示国阵政府的消极反应,防止有影响力者入境该州,与当地人民分享事实的真相。

他认为,当一名平常只能在媒体上看到的领袖出现在面前,与你分享事情真相及内幕,人民会更容易相信他所说的。

“特别是,潘俭伟非常了解一马发展公司丑闻等课题,当他来到沙巴及砂拉越与乡区人民分享事实时,将会为整个局势带来改变。

” 若潘俭伟及其他领袖可以到场为人民进行演讲,他有信心,人民将被说服接受改变政府。

“这就是为什么沙巴州政府感到害怕。

” 他也相信在临近全国大选时期,砂拉越也会采取同样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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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

潘俭伟抵庇机场被禁足 黄天发谴责州政府滥权

针对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暨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今日在飞抵亚庇国际机场入境时遭到州移民厅官员禁足并指示离境,民主行动党沙巴州主席兼山打根国会议员黄天发发表声明谴责州政府滥权,并指有关动作毫无必要。

他反问州政府,为何州政府屡屡禁足民主行动党的领袖入境,是不是害怕潘俭伟在沙巴说出有关一马公司丑闻的真相?否则,当局没有必要禁足潘俭伟,因为这是身为民选议员的责任,就是要做好监督政府的工作,确保人民有充分知情权。

无论如何,行动党绝对充分认同沙巴在移民和入境事务的自主权,行动党不会争拗州拥有的权利和联邦赋予的承诺,但是,行动党认为,移民权不应该遭到滥用,拿来对付异己和政敌,这是不民主的做法。

他强调,沙巴行动党会继续奋斗,并越挫越勇,绝对不会被这些野蛮的行动所屈服,同时,他也指出,行动党内陆的党员也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绝对会与无理霸权的国阵政府对抗到底,实现改变。

他表示,潘俭伟原定在今日抵达亚庇后就直接去到沙巴内陆区,即根地咬、丹南和冰厢岸去举办关于一马公司丑闻的巡回演讲,此外也会为行动党的支部开幕,欢迎更多新党员加入,以及见证行动党在沙巴内陆所取得的成果和进展,这原本就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民主行动党沙巴州主席兼山打根国会议员黄天发于4月28日在亚庇发表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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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打压 批滥用移民权力

转载自《诗华日报》:

(吉隆坡廿八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今日前往沙巴,出席关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课题的论坛活动,结果被禁止入境沙巴。

行动党通过推特发推文指出,潘俭伟在今午约12时45分抵达亚庇国际机场后,被告知禁止入境沙巴州。

潘俭伟随后在沙巴行动党主席黄天发陪同下,逗留在亚庇机场,并预计于下午2时返回吉隆坡。

潘俭伟也在面子书发文称,自己前往沙巴推介「沙巴之梦」(Impian Sabah)水务计划,并出席在晚上举办的一项论坛,结果被移民官员拒绝入境沙巴。

「沙巴州政府选择滥用移民权力,阻止我向沙巴人民说出真相。这是一个这使用政治权力进行打压的事件,明显是为了照顾国阵利益。」

不过,潘俭伟的情绪并未受影响,在面子书上称,他将会就论坛主讲内容进行视频连线直播,「别担心,今晚我还会和沙巴人同在,去看视频吧! 再见!」

同时,他表示,周日将会庆祝儿子生日,字里行间显露出愉快心情。

这不是潘俭伟首次出入海关受阻,2015年7月他被列入禁止出国黑名单,同年11月在入境美里5个小时后,遭移民局官员遣返离开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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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儉偉講解揭露1MDB真相



被禁足沒關係,潘儉偉仍然可以透過網絡臉書向沙巴人講解1MDB,揭露真相。

#國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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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复查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达致和解协议而造成马来西亚人民必须承担70亿1千万美元作为解决一马公司35亿美元债券的借贷事件,正好为总稽查署和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提供一个重新调查一马公司丑闻的绝佳机会!

昨天,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拼命地尝试撤回他原来的说词,并且意图把一马公司与IPIC达致的“和解协议”归咎于首相。

被“歌颂”(glorified)的“和解”实际上是把偿还给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券负担转移了给财政部,即便佐哈里本身之前曾反复表示一马公司在过去已支付35亿1千万美元予IPIC。这意味着马来西亚人民必须承担高达70亿1千万美元,以解决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券借贷,甚至还列入每年需支付的高达2亿美元利息的考量。

佐哈里日前对《当今大马》说:“我不向他(潘俭伟)汇报,我从未与首相不同调。切勿在此事上分裂我与首相。”

然而,我从未指责佐哈里“顶撞”(contradicting)首相。我只是重复佐哈里之前说过的话──“首相为国家作出决定,如此而已”,以及“此事目前已超出(他)的权限”。佐哈里的声明清楚显示,虽然他一再强调一马公司与IPIC之间的纠纷应该进入仲裁程序,以及他“非常有信心”马来西亚这一方能获胜,可是,他随後却与此事划清界线,甚至还宣称这是由首相作出的决定。

我随後在作出回应时说,如果这35亿美元或150亿令吉的事件已“超越”佐哈里作为一名财政部长的权限,那麽佐哈里最好是辞职。

无论如何,佐哈里作出反击说:“潘俭伟是谁?要我辞职?我不向他汇报。我从未与首相‘不同调’。切勿在此事分裂我与首相。”

佐哈里似乎已经忘了,当他在内阁向首相汇报时,他是为马来西亚人民的利益着想而不是为首相。假使首相的决定很明显地不利于马来西亚人民的利益,亦如有关的“和解协议”,那麽把事情纠正,是作为一名财长必须履行的责任。

可是,很明显的,佐哈里更有兴趣盲目去支持拿督斯里纳吉,致力于“开脱”我指纳吉作出有关“和解”方案的决定有涉及利益冲突的指控。

我呼于佐哈里唤起自己的良知(access his conscience)和鉴定此事的真相,因为这完全是属于一名财长的权力。在这笔一马公司据称已付给IPIC的35亿1千万美元当中,纳吉接收了3千万美元并汇入其私人银行户头,而其继子里扎则通过其红岩公司接收了2亿3千万美元。

以上事实都在美国司法部寻求没收收利用一马公司侵吞的款项购买的超过10亿美元的资产中被概述,而纳吉本人却从未予以否认;如果确实如此, 那麽在决定作出与IPIC的和解的条款时,很明显的首相已处于利益冲突的位置上。

倘若佐哈里在今年3月致以我的公开信中宣称他渴望“为国家服务”的说法是真的,那麽,我要吁请他联合我一起呼吁总稽查署和公账会,根据最新的发展重新对一马公司丑闻展开调查。

应该指出的是,公账会被一马公司和其总裁阿鲁尔甘达告知,所有向IPIC支付的款额已供作扺销由IPIC担保的35亿美元的一马公司债券,公账会也从未向财政部提出建议接管源自IPIC债券的负债。

因此,鉴于最新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IPIC的“和解”协议,以及涵盖在美国司法部寻求没收利用一马公司侵吞的资金来购买的10亿美元资产的最新资讯,总稽查署与公账会重启对一马公司丑闻的调查是至关重要的。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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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潘俭伟被禁止入境沙巴 怒斥不民主含政治动机





潘俭伟原定在今午12点50分抵达亚庇,出席一场为期三天、关于一马案的论坛,但抵境后却被移民厅人员告知他已在黑名单中。

移民局人员表示今早接到州政府的指示,禁止潘俭伟入境并须遣送他回吉隆坡。

转载自《M中文网》:

(亚庇28日讯)在野党领袖又被沙巴州政府禁足。民主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周五中午飞抵沙巴时被禁止入境。

原定到沙巴推介沙巴之梦计划,并出席一个论坛的潘俭伟称,他中午12时45分抵达亚庇机场时,被移民局官员禁止入境,导致他必须乘搭下午2时的班机返回吉隆坡。

潘俭伟接受Malay Mail Online电访时称,官员并无给予任何理由。他认为,此举背后有政治动机,并对沙巴州政府滥用入境权感到失望。不过,他表示暂时无意状告沙巴州政府。

在此之前,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与前净选盟主席安美嘉等皆被禁止入境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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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拉阔EP13】潘俭伟:一马克星大战一马大盗



(2017年4月27日)本期《火箭拉阔》,请到近来遭首相纳吉大阵仗对付的潘俭伟。

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因“偷钱”短片遭首相纳吉民事起诉后,如今警方又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底下的刑事诽谤罪名对付之,查案官甚至亲自押送潘俭伟去其办公室,以充公他的手机,阵仗之大,让人发笑。

潘俭伟已经表态不会撤回其言论,那么他会如何回击纳吉呢?

4月27日星期四晚上9点,《火箭拉阔》为你邀请到潘俭伟,让他为你细述被纳吉告毁谤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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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佐哈里是否在责怪首相为了“顾全大局”,而在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达致“和解”的方案中牺牲了那35亿美元?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日前回应《当今大马》的询问时坚称政府掌握证据,可证明一马公司已支付35亿1千万美元予英属维京群岛的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简称阿尔巴BVI),乃是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子公司。

部长说:“据我所知,根据一马公司提供给公账会的记录,双方在达致和解协议前,阿尔巴BVI是IPIC的子公司。此事获得维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局,志期2016年8月11日的信函所证实。”

问题是,如果这个所谓的“证据”是如此无可争议,那麽根据今天的汇率,政府承认这笔高达35亿美元或超过150亿令吉的款额是绝对没有任何意义的!

佐哈里不是曾经高喊政府能赢得与IPIC的仲裁庭纠纷吗?可是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却表示“这超出了(他)考量范围”。佐哈里现在完全是U转,而且还宣称这是政府在“顾全大局”後作出的决定。

佐哈里说:“最终,政府是认为他们要顾全大局,包括马来西亚与阿布扎比的关系等等……所以,我想这超出我考量的范围。我是以理据为准,但这涉及更大的全局。”

事实上,佐哈里已将责任推诿给首相。佐哈里反驳说:“首相为国家作出决定,如此而已。”

然而,这恰恰马来西亚人民最为担心的──劣迹斑斑的首相因为他牵涉其中的利益而作出不当的决定!

根据美国司法部披露的文件,由新加坡当局起诉其不道德银行家(rogue bankers)的证据证实,从已转移给阿尔巴BVI的资金,拿督斯里纳吉的私人银行(大马银行)户头已经在2012年接收了这笔总数为3千万美元的款额。

更糟的是,纳吉的继子里扎阿兹士通过其红岩集团公司接收了2亿3千800万美元。其中有1亿美元是作为拍摄荷里活电影,即由李奥纳多主演的《华尔街之狼》。

此外,佐哈里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尽管他有无可争辩的“证据”,由IPIC行政人员──Khadem Al-Qubaishi 及 Mohamed Badawy Al-Hussein成立的阿尔巴BVI欺诈公司,都已被IPIC解雇──因为他们与一马公司的行政人员勾结,欺诈阿布扎比与马来西亚政府?

因此,必须质询的是,纳吉是否已经决定“解决”导致马来西亚人民额外承担35亿美元额外债务的IPIC仲裁,而此举究竟是真正符合国家利益,或者只是为了防止IPIC进一步揭露并确认他是整个挪用一马公司巨款丑闻的共谋呢?

因此,佐哈里不插手财政部承担了150亿令吉的巨额债务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佐哈里不是应该令他自己相信(satisfy himself)首相并非因为个人的利益而作出相关决定,而不是表现得如此无知吗?实际上,“顾全大局”是否明目张胆地拯救纳吉和国阵不会在来届大选中落败的“幌子”呢?

如果事情真的是“超出”了佐哈里的考量范围,那麽他最好是辞去第二财长的职务。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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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拿督斯里佐哈里必须解释他之前坚持已经支付35亿1千万美元给国际石油投资公司,究竟是发生了什麽事?

去年8月,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表示,鉴于一马公司(1MDB)向部长所提呈的文件,他非常有信心,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入禀伦敦国际仲裁庭向一马公司追讨赔偿的案件上,一马公司将会胜诉。

部长出席2017年预算案焦点小组会议後对记者说:“根据我手上所掌握的文件,以及一马公司提供给我的资料,目前我关注的是,我很有信心我们将会赢(案件)。”

IPIC宣称从一马公司获得高达65亿美元,其中包括两项由IPIC担保并由一马公司发行的35亿美元债券。

佐哈里坚持一马公司已经支付35亿1千万美元予IPIC或据称是其子公司即阿尔巴投资PJS公司(阿尔巴BVI),这家公司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惟IPIC在另一方面,则公开否认阿尔BVI是其子公司,即便它具有与其真正持有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也即在阿布扎注册的该公司名称相近。

一马公司声称已支付阿尔巴BVI的数额如下:

(i)在2012年支付了13亿6千700万美元供作总值35亿美元债券的抵押金;

(ii)在2014年11月支付9亿9千300万美元予IPIC或阿尔巴,作为购股权赎回金;以及

(iii)分别在2014年9月和12月附加8亿5千500万美元和2亿9千500万美元,作为““额外保证存款”(top up security deposits)。

佐哈里曾经指出:“他们不承认(阿尔巴BVI),实在是太糟糕了,因为根据目前手头上的记录,这间公司属于他们(IPIC)。现在他们却突然说这公司不属于他们。因此,我们唯有在法庭上见,让仲裁庭去检阅我们的文件。”

即便是佐哈里在最近也即上个月致于我的公开信中,佐哈里表示“关于已由一马公司支付给IPIC集团公司的这35亿美元争议,当一马公司已经付出这笔款项了,IPIC不能持续地否认他们已收到这笔钱。我不认为马来西亚人民的正确想法将只是要放弃这个付款课题”。

因此,问题是,佐哈里现在就必须解释,为什麽马来西亚的谈判代表在两天前宣布的“和解”方案中“放弃”了他们对IPIC的诉讼案件呢?

根据“和解”条款,尽管一马公司据称已支付上述的35亿1千万美元给IPIC或其子公司,惟财政部有限公司(MoF, Inc)已同意承担之前由IPIC担保,发行总额为35亿美元债券所产生的所有负债。

鉴于一马公司显然已无能力偿还债务,马来西亚的纳税人现在必须掏出另一笔35亿美元来拯救一马公司,以作为上述“和解”方案的一部份。换言之,我们最终将支付高达70亿1千万美元,或是超过双倍偿还由一马公司借贷的35亿美元债券!

佐哈里不是在声明中高喊“我们必须要打赢这场官司”吗?现在是发生什麽事了?为何“战斗”甚至还没有开始,我们就对IPIC的要求投降(capitulate)了呢?是否因为一马公司最终承认了阿尔巴BVI显然一开始就是一家诈骗公司,而最初支付给它的35亿1千万美元已明确地被挪用和丢失了?

更有趣的是,仅仅是宣布“和解”方案的前两天, 佐哈里突然“洗手不干”并表示他不参与谈判。佐哈里说:“它是由管理层和一马公司的董事局,以及首相办公室(Prime Minister’s Office)的官员去完成的。”

佐哈里曾在致于我的公开信中英勇地宣称“推诿责任和放弃为国家服务的机会,对我来说是完全不负责任的”。所以,我可否询问佐哈里,同意支付70亿1千万美元来偿还35亿美元贷款的举止,在“为国家服务”当中是一项“负责任”的事情吗?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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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潘俭伟挨刑事诽谤罪调查 反问警方为何不查一马案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下午4点50分更新

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因“偷钱”短片遭首相纳吉民事起诉后,如今警方又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底下的刑事诽谤罪名对付之。

潘俭伟今早接受警方传召,于上午10点20分进入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接受录供。经过1小时20分钟后讯问后,他被警方押往其位于万达镇(Bandar Utama)的办公室搜证。

上午11点40分,记者看见潘俭伟在律师陪同下从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出来,不过,出乎众人的预料,他随即登上一辆警车。

现场记者们见状立即上前询问何事,而坐在警车内的潘俭伟只来得及说“拿手机”,警车便迅速驶离。

要求没收手机

潘俭伟代表律师林立迎随后向记者透露,查案官要求没收潘俭伟的手机,而该手机目前遗留在万达镇办公室,因此警方必须押送潘俭伟到那里取手机。

警方在潘俭伟办公室逗留不久,只是取走手机,便在中午12点15分离开。

送鉴证科检查

林立迎也是泗岩沫国会议员。他向警方解释,“偷钱”短片是通过面子书直播,而短片收藏在面子书伺服器,而没存在手机内。

因此,他说,警方无需充公潘俭伟手机,但查案官不接受这项说辞。

“查案官不明白,并且接获指示,要没收潘俭伟手机。”

“一般而言,警方将会把手机送往鉴证科检查,然后拆除电池等,来进行调查。”

称非纳吉举报

询及何人举报潘俭伟时,林立迎指出,查案官并没透露太多详情。

但他表示,查案官告知,举报者非纳吉本人。

“我们不知道是谁报警,根据查案官,投报者不是纳吉……如果此案上庭聆审,我们才会获得这份资料。”

倘若潘俭伟被控上庭,而法官宣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何不查1MDB

随后,潘俭伟告诉《当今大马》,警方按照报案书,根据正常程序录取他的口供,而他也给予充分合作。

惟他话锋一转,追问即便有多项报案,警方为何没有调查一马公司?

“许多人报警举报一马公司、(大马富豪)刘特佐、纳吉等人,挪用及洗黑钱高达数十亿令吉,为什么警方接获投报多年以后,没有传召他们来调查?”

“我在2015年3月举报一马公司及刘特佐,但没有下文。”

因此,潘俭伟敦促,警方速查一马公司案,以揪出幕后黑手。

拒撤回“偷钱论”

4月6日,潘俭伟在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修正案的动议后,批评纳吉滥权,以允许哈迪提呈动议,更不顾三权分立原则。

他批评,纳吉盗窃一马公司款项,且将继续掠夺民脂民膏,背叛马来西亚人,及在一马公司课题上继续向民众撒谎。

这招引纳吉的不满。纳吉代表律师在4月11日发出律师信,要求潘俭伟撤回言论及道歉,惟潘俭伟捍卫己见,不愿意撤回言论。

10天后,纳吉入禀法庭,起诉潘俭伟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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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指1MDB承认35亿美元失踪 潘俭伟忧大马将还双倍债务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达致部分和解,必须支付12亿美元给对方,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指出,这意味着一马公司坦承,较早前理应支付IPIC充作债券担保金的逾35亿美元已失踪。

因此,他担忧,大马人民必须双倍偿还,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务。

潘俭伟今日发文告表示,公众可从一马公司及IPIC双方所发行的文告,推论当中的胜败者。

他点出,一马公司文告除了阐述该公司将支付一笔特定款项予IPIC,及会全权支付两笔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就没有其他详情,也没表明款项数额。

承认35亿美元失踪


相反地,他说,IPIC的文告提供详尽细节,包括在2017年终前,分两次共获得12亿零545万美元,以及一马公司和大马财长机构承诺,在未来负责偿还涉案的两笔债券的利息和本金,而这批债券较早前由IPIC所担保。

“两个文告的含义令人震惊。”

“一马公司尝试勾画和解的美好情景,即双方争议已经解决,但缺乏确凿详情。”

“另一方面,IPIC清楚阐明它获得所要的东西。这就是追回自2015年6月提供一马公司的12亿零545万美元垫款(cash advance),以及不再担保一马公司总值35亿美元的债券。”

“但更重要的是,一马公司同意上述和解条款,就代表直接承认和证实,一马公司付给IPIC及其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的35亿1000万美元,已经失踪。”

付款给冒牌阿尔巴


潘俭伟续称,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去年告知总稽查司和国会公账会,该公司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英属维京群岛的阿尔巴投资PJS私人公司(简称阿尔巴BVI),而美国司法部已经证实,阿尔巴BVI是冒牌公司。

据国会公账会报告第92页,一马公司声称,付阿尔巴BVI的35亿1000万美元详情如下:

一、2012年,支付13亿6700万美元,充作总值35亿美元债券的抵押金;
二、2014年11月,支付9亿9300万美元,充作期权赎回金;
三、2014年9月及12月,各别支付8亿5500万美元及2亿9500万美元,充作追加抵押金,合共11亿5000万美元。

潘俭伟表示,虽然总稽查司多番要求一马公司提供交易及相关文件,但遭一马公司拒绝,以致无法检验这笔款项。

为何允许放弃担保?

他设问,既然一马公司已支付逾35亿美元予IPIC或子公司,为何允许IPIC无需续任为债券担保人,更让财长机构承担35亿美元的债券?

”一马公司和阿鲁甘达是否告诉我们,尽管我们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IPIC,我们还是拖欠所借贷的35亿美元?简单来说,马来西亚人是否掏出惊人的70亿100万美元,来偿还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券?”

由此一来,潘俭伟认为,一马公司并没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IPIC,而是如美国司法部充公诉状及新加坡检控所阐明般,已遭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等人所挪用。

他说,由于大马人如今必须支付双倍的钱财,来支付一马公司的债务,因此他促首相兼财长纳吉出面释疑。

达致部分庭外和解

IPIC与一马公司爆发财务纠纷逾1年后,双方昨日达致部分庭外和解,一马公司将会支付12亿零545万美元予IPIC。

IPIC也说,各方也将会讨论“一马公司集团给特定公司付款一事。”

尽管IPIC没有明言何谓“特定公司”的付款,但相信是指原本应支付IPIC却宣告“失踪”的14亿美元抵押金、近10亿美元的赎回金,以及约11亿美元的追加抵押金。

事缘一马公司于2012年发行两笔总值35亿美元的债券,以募款收购发电厂。一马公司更为这两笔预订2022年到期的债券,争取到IPIC的担保。

当时,IPIC作保条件是一马公司必须向IPIC支付14亿美元抵押金,同时允许IPIC收购发电厂的49%股权。不过,一马公司后来协议改用近10亿美元赎回IPIC的收购权。

但是,IPIC去年坚持没有收到上述两笔资金,进而引爆与一马公司的纠纷。

这是因为一马公司坚持已经把钱汇于所谓的IPIC子公司——阿尔巴BVI。惟IPIC否认阿尔巴BVI是其子公司,并表明其真正的子公司乃阿尔巴投资,尽管两者相近,仅差3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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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发展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达致的“和解”方案,确认了一马公司已经亏损了高达35亿1千万美元,因为这笔款额据称已付给IPIC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


随着一马公司昨天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达成部分和解协议,须支付12亿美元给IPIC后,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建指出,这意味着一马公司承认,之前理应支付IPIC的35亿美元已经失踪。

期待已久,一马公司和IPIC终于宣布“和解”方案,結束了提交到伦敦国际仲裁庭的IPIC起诉一马公司金融违约事件。

最有趣的是,究竟谁是赢家和失败者,可清楚地从他们各自发表的声明中推继出来。

一马公司发表的文告简洁明了,提供了更多细节以外的事实──“除此以外,一马公司将会支付一笔款项予IPIC,以及对于一马公司集团公司发出两项将在2022年到期的债券,一马公司将会承担未来所有的利息和本金付款”。不过,它没有阐明数额。

另一方面,IPIC则向伦敦证券交易发布了详细的公告并明确点出:

(i)IPIC将在2017年7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收到两笔等额的付款。

(ii)一马公司和财政部有限公司(MoF Inc)将会承担之前由IPIC担保,价值为35亿美元债券的未来利息和本金付款的所有责任。

这两篇声明之间的含意是惊人的。

一马公司试图为“和解”方案涂脂抹粉──争议在没有硬细节下已经解决了。惟在另一边厢,IPIC却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已经获得所要求的,包括追回自2015年6月以来现金预付给一马公司的12亿500万美元,以及完全履行了它作为一马公司发行35亿美元债券担保人的责任。

然而,更为重要的事实是,一马公司直接肯定了对于上述“和解”条款的让步,同时也确认了一马公司已经损失了35亿1千万美元,因为这笔款额据称已经付给IPIC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

去年,一马公司的首席执行员阿魯尔鲁甘达告知总稽查司和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有关款额是付给阿尔巴投资PJS公司,它是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阿尔巴BVI)注册的独立公司。美国司法部已经广泛地意识到,并且确认了阿尔巴BVI是一家冒名顶替的欺诈公司(fraudulent impostor company)。无论如何,一马公司与阿鲁尔甘达却继续地坚持认为它是IPIC集团全资持有的一家子公司。

根据公账会对一马公司调查报告的第92页,一马公司声称它已付给阿尔巴BVI以下款额:

(i)一笔13 亿6千700万美元的款额是作为在2012年发行35亿美元债券的“担保金”;

(ii)支付9亿9千300万美元予IPIC或阿尔巴以作为终止它在2014年11月的购股权;

(iii)分别在2014年9月和12月附加8亿5千500万美元和2亿9千500万美元以作为““额外保证存款”(top up security deposits)。

正如公账会报告所强调的那样,这些款额都无法由总稽查司进行验证,因为尽管一再地提出要求,但是一马公司都拒绝提供这些交易的相关证明和文件。

紧接着的疑问是,如果我们确实已支付上述的35亿1千万美元予IPIC或其子公司,为什麽我们又允许IPIC免除债券的最终担保人,以及为何财政部有限公司假设这35亿美元的负债呢?

一马公司与阿鲁尔甘达是否在告诉我们,尽管已付款35亿1千万美元予IPIC,但我们仍然拖欠我们已借贷的35亿美元呢?简而言之,马来西亚人民是否要支付高达70亿100万美元来解决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券呢?

对于这种不可置信的情况唯一能解释的是,这笔35亿1千万美元的款额从来没有按照索赔付给IPIC。 相反的,这些资金已被挪用或被洗钱,就如美国司法部对刘特佐和其公司作出的指控,以及新加坡当局对本地银行人员采取起诉行动的文件内所揭发的。

鉴于马来西亚人民现在已双倍偿还一马公司在实际上所借贷的,故此,我们呼吁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必须全盘托出与IPIC达成“和解”所招致的差异。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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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普斯芭自行宣布上阵 潘俭伟:行动党不曾委任

转载自《东方日报》:



(巴生23日讯)民主行动党雪州主席潘俭伟强调,无论是雪州行动党或党中央,都不曾委任巴生妇女组主席普斯芭上阵哥打阿南莎州选区的决定。

他形容,普斯芭在个人面子书宣佈她將在哥打阿南莎州选区披甲上阵的做法,是「自己做,自己爽」,其举动也已牴触党纪律。

他说,雪州行动党不排除会把此事,交给中央纪律委员会展开调查。「我奉劝那些有兴趣当候选人的人士,这样的举动只会自我淘汰。」

他指出,行动党目前还未擬定候选人名单,那些有意上阵者,目前能做的就是努力服务人民。

普斯芭在个人面子书宣佈,她將在来届全国大选时,在哥打阿南莎州选区披甲上阵。

他昨晚出席哥打阿南莎州选区的行动党筹款晚宴受询时,如此表示。

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郭素沁、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哥打阿南莎州议员甘纳巴迪劳、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雪州州委刘天球及哥打拉惹国会联委会主席峇峇拉都等。

普斯芭除了是巴生妇女组主席,也是前哥打阿南莎州议员马尼瓦南的妻子;最近她在其面子书上载一条竞选横幅,宣佈自己將竞选哥打阿南莎州议席,呼吁大家支持她。

潘俭伟说,虽然大选將近,但该党还未敲定候选人人选,党会通过表现、潜能来决定上阵人选。

他也透露,隨著直落拿督州议员罗志兴已被行动党开除,该选区在下届大选肯定会由「新面孔」上阵。

另一方面,记者曾拨电及传简讯联络普斯芭回应此事,但截至下午都未能联络上她。(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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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

潘儉偉:審計公司挑戰大 查脫售子公司基金是否合法

转载自《中国报》:

(吉隆坡22日訊)行動黨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指出,隨著一馬發展公司(1MDB)與阿布扎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達成和解,1MDB新委的帕克蘭達爾(Parker Randall)審計公司將接下最大挑戰,即需確保相關交易是正當合法。

他引述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說,一馬公司需在今年年尾前,支付IPIC 12億美元(約53億令吉),而一馬公司將脫售子公司Brazen Sky的“基金單位”,給不具名買家,以償還該筆款項。

“Brazen Sky相當引人關注,因為其設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戶頭,是用作收取1MDB開曼島資金的戶頭;若《海峽時報》報導屬實,帕克蘭達爾將面對最大挑戰,它必須盡職調查和審計,確保該脫售交易是正當合法。”

潘儉偉今日發文告說,1MDB至今無法清楚說明任何有關從開曼島撤資取回,價值9億4000萬美元(約41億令吉)的基金單位,也拒絕提供1MDB海外戶頭和資產,包括Brazen Sky的相關財務文件。

“更糟的是,這些資產存放在早前已被撤銷執照的瑞意銀行;財政部長在國會受詢時,也拒絕透露這些‘單位’被轉移到哪,因此帕克蘭達爾必須確認,該9億4000萬美元基金單位是否真實存在。”

他說,帕克蘭達爾在審計過程中,也需確認Brazen Sky的“不具名買家”身分,並追蹤該神秘買家轉移至1MDB的金錢流向,才將錢支付給IPIC。

“審計是至關重要,因為1MDB已讓全球約6家銀行倒閉或遭罰款;相信帕克蘭達爾也不會想步德勤大馬審計公司後塵,玷污其國際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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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潘俭伟拒为偷钱论道歉 纳吉入禀法庭状告诽谤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下午5点48分更新

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拒绝撤回“偷钱论”短片并道歉后,首相纳吉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潘俭伟诽谤。

这是纳吉第二度状告潘俭伟诽谤。纳吉在2015年3月,首次起诉潘俭伟诽谤。

据诉状,纳吉指出,一支志期4月6日的视频显示,潘俭伟在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获准在国会动议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后,批评纳吉滥权,允许哈迪提呈动议,更不顾三权分立原则。

不满被指与伊党串谋

纳吉不满,潘俭伟指责其与伊党串谋,分裂在野党的马来选票,更奉行肮脏政治以继续掌权。

他也不满,潘俭伟抨击他盗窃一马公司款项,且将继续掠夺民脂民膏,背叛马来西亚人以及在一马公司课题上继续向民众撒谎。

他说,潘俭伟言论有意阐明,纳吉滥用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首相及财政部长职权,更是奉行窃盗管理的残忍领袖。

令纳吉遭厌恶和轻蔑

由此一来,纳吉指出,潘俭伟的诽谤性言论,令他面对朋友、社会及国际社会的厌恶及轻蔑。

他更宣称,潘俭伟在面子书直播其演讲,不但可在大马观看,也可在国际上观赏,而这已经破坏其接下来数年的声誉。

他说,潘俭伟行径存有恶意,因此要求法庭宣判潘俭伟提供普通赔偿、加重、惩戒性赔偿、和堂费。

成功获得单方面禁令

纳吉代表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下午4点45分成功获得单方面禁令,以阻挠潘俭伟重复短片内的诽谤言论,抑或刊载该短片。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批准此事。

哈法立占说,潘俭伟必须遵循庭令,撤下短片。

他将会在下周二把诉状呈给潘俭伟,而禁令审讯将在5月5日开审。

俭伟坚持不撤回言论

4月11日,纳吉再度发出律师信,要求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撤回网上含有诽谤言论的短片,并要求潘俭伟在至少两家报纸公开致歉。

哈法立占向潘俭伟发出律师信,指潘俭伟在短片的言论,涉及诽谤纳吉犯下窃盗罪行及滥权。

惟潘俭伟表明坚持其看法,不撤回言论。

Read more: 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379947#ixzz4esuCgH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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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沙巴内陆)一马发展公司丑闻讲座



(1) 28/4 (五) 晚上7点 @ Hotel Sento, Keningau
(2) 29/4 (六) 傍晚6点 @ On Peng Restaurant, Tenom
(3) 30/4 (日) 晚上7点 @ Rumah Juhaidi Marindal, Kg Simbuan, S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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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潘俭伟挑战移民局禁出国案.律师:未出示卡立信函.“移民局盲目听命警方”

转载自《星洲日报》:

(布城19日讯)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的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移民局机械式的盲目跟随警方指示对潘俭伟下达禁足令已属违法,所以上诉庭应撤销有关禁足令。

他说,任何拥有合法国际护照的公民对自己可以自由出国都拥有合理的期望,鉴此,任何欲剥夺这项权利的执法机构都必须依法办事,在发出禁足令时给予合理的理由,甚至给予被禁者自我辩解的机会。

哥宾星今日在上诉庭针对潘俭伟挑战移民局总监和政府禁足令一案的上诉申请陈词说,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声称当局是在警方的要求下,基于潘俭伟涉嫌直接或间接参与“颠覆议会民主”的活动,而对潘俭伟发出禁足令,禁止他踏出大马一步。

不过,他说,移民局迄今从未在庭上出示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所给予的信函,从法律角度来看,卡立的信函只能被视为传闻,不能获法庭接纳为证据。

强调移民局违规操作

他强调,移民局总监的禁足令是没有理据,且没有遵守法律的规定。

他指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邀请潘俭伟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较后并没有提控或逮捕潘俭伟。

哥宾星说,在特定条文下,移民局有权禁止那些因破产、拒绝偿还高等教育基金贷款或缴税的人出国,不过,潘俭伟并不属于这个被禁的范围。

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查华威在审讯期间,拿美国联合航空强拖乘客下机的风波开玩笑说,若乘搭美国联合航空的话,是否也应该有合理期望?语毕即引起哄堂大笑。

潘俭伟原定于2015年7月22日下午3时15分,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乘搭亚航班机飞往印尼日惹,却在移民局柜台办理登机手续时,被两名高级官员告知他已被禁止离开大马。

他较后于2015年8月19日入禀高庭,并在申请书中分别把移民局总监和政府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他在申请书中要求高庭宣判,移民局禁止他在2015年7月22日出国的决定是违法或不合法的,所以理应被撤销,同时,他要求高庭马上撤销移民局的决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哈妮峇在2016年7月27日基于出国并非联邦宪法赋予大马公民的权利,而驳回了潘俭伟的申请。

政府代表律师:不能视为可出国承诺
“持合法护照非特权”


代表移民局总监和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指出,即使一个公民拥有合法的国际护照,这不意味他或她不会被禁止出国。

他说,马来西亚国际护照中也有写明,每个公民的国际护照皆属政府所拥有,而当局可随时撤回有关护照。

他表示,国际护照只是一个文件,而非特权,移民局法令第59A条文清楚阐明,被禁出国者不会获给予自我辩解的机会,更不应对自己可自由出国拥有合理的期望。

三苏指出,无论潘俭伟是以证人或嫌犯的身份协助警方调查,潘俭伟被警方传召录供一事已是一件不能被否认的事实。

他说,一个合法及有效的国际护照并不能给予任何保障,更不能被视为任何公民可自由出国的承诺。

他强调,联邦宪法第5条款并没有赋予大马公民出国或离开大马的权利。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查华威、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和拿督卡玛丁哈欣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基于本案所涉的课题很重要,更涉及联邦宪法的诠释,而宣布保留判词择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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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诉庭挑战移民局权限 潘俭伟坚持禁足令违宪



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被移民局总监禁止出国后,今天到上诉庭挑战其权限,并与律师哥宾星坚称,出国属于宪法赋予的行动自由权利。

潘俭伟去年因为涉嫌颠覆政权而受警方调查,随后更遭移民局禁止出境;去年7月,高庭裁决移民局总监有权禁止任何人出国,并强调出国是特权而非宪赋权利,惟总检察署于去年10月解除禁足令。

虽然禁足令已除,但潘俭伟今天依然上庭挑战移民局总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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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

疏忽的指南,顢頇的政党

转载自《东方日报》:

作者:杨善勇

这个国家原本没有城市规划局,只有卫生局。早年多附设地方政府之下。后来角色提升,功能渐多,乃有城市规划。因为这个背景,后来中央乃至国內各州城市规划局,也因此直属地方政府。

雪兰莪也不例外。城市和乡村规划局,仍归地方政府所管。按照过去的传统,中央地方政府系由马华公会的代表出任,州属的组织,一般也遵照这个习惯分配。

308之后儘管政权遽变,这个约定成俗的政治默契似乎没有改动,交给了取马华而代之的民主(没有)行动党主导:上一届,由自詡为「雪州这样的政治人物」刘天球话事,目前则由雪州那样的政治人物欧阳捍华任之。

按照这个理解,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雪州城乡规划新指南》第三修订版,理当是欧阳捍华权限之下所管,一切荣耀归于他,当然,最后的责任,也在于他;怎么最后乃由邓章钦律师出面道歉,乃至不惜辞职谢罪?

显然的是,大家都搞不清楚状况。马华霹州联委会主席马汉顺医生乃至主张邓章钦要求所谓「疏忽」的官员公开道歉,甚至被纪律对付。可是,马汉顺医生难道不知相关的官员其实不向邓律师报告吗?

党外如此,党內领导也是这样。很长时间曾在新加坡生活的党州联委会主席潘俭伟回应此事,指出身为高级行政议员的邓章钦只是犯下人为失误,及时纠正即可,无需为此疏忽辞官云云。

「任何要邓章钦辞职的理由都不存在,邓章钦並没有窃取州政府的钱、没有滥权、更没有受贿。反之,州联委会要讚扬邓章钦,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站出来承担责任。」

此话当然,应该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站出来承担责任,本来就不该是邓章钦。可惜,因为糊里糊涂,大家似乎都忘了2016年9月將之呈上雪州行政议会的那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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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

郭素沁:勿转换话题.邱思祥应接受辩论挑战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13日讯)行动党副主席郭素沁促请马华地不佬区国会议员邱思祥果敢的接受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张聒祥挑战他辩论“议长放行355法案:谁在说谎?”,勿转换话题。

她说,如果议长在国会会议的最后一天公开让朝野政党的国会议员辩论哈迪的355修正案动议,那么各政党议员支持或反对该动议的立场,便公诸于世。可惜,国阵与议长勾结,让哈迪对其动议发表辩论,但是却拒绝让其他政党,包括马华的议员参与辩论。

指马华领袖保证不可信

也是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的郭素沁发表文告说,行动党在反对哈迪的355法案的立场是清楚不过,行动党不像马华公会,是绝不会在这课题上出卖创党原则和人民的利益。

郭素沁也说,马华总会长和署理会长曾多次拍胸口说哈迪的355法案动议是不会在下议院辩论的,结果哈迪的动议在4月6日获得辩论,而下议院甚至破天荒的只许伊党的议员发表演讲,但却禁止其他议员发言。下议院发生的情况证明马华领袖的言论和保证是不可相信的。

“马华为了掩饰它在4月6日下议院把关无力的窘境,因此发动宣传机关,大肆诬蔑行动党不敢在下议院对该法案发言。行动党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已针对此事力斥魏家祥为‘不知羞耻的说谎者’(bare faced liar),甚至挑战魏家祥起诉他,但是魏氏却不敢接受潘俭伟的挑战。”

她说,邱思祥不敢接受张聒祥挑战他辩论,魏家祥不敢接受潘俭伟挑战魏氏起诉,这都证明马华公会自知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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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依莫希占之流的巫统领袖弄巧反拙的恶行,所以希山慕丁才被赋予了特别多的权力,以制造有利条件,让纳吉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竞逐并赢得权力

巫统最高理事兼瓜拉雪兰莪国会议员依莫希占是巫统最新让自己出丑的领袖,导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即将到来的第14届全国大选中,为自己政治生涯而战的关键政治局势更加恶化。

依莫希占指责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说谎。潘俭伟说,国会从来没有给机会反对党的私人法案。

依莫希占说:

“这明显是一个他们试图散播的谎言,以便人民会相信他们的每一个谎言。

“这是因为反对党曾经在国会提呈私人议案,如果他们还否认的话,是非常奇怪的。”

依莫希占说,1977年,反对党有三个私人议案在国会提呈,其中两个由我提出,另外一个则由民主行动党近打区国会议员颜祥兴提出。

依莫希占甚至斥责我没有纠正潘俭伟的声明,并声称这是反对党用以“欺骗和蒙骗”人民的谎言和虚假消息的一部分。

我检查了潘俭伟于4月6日在面子书发布的帖文:

“在马来西亚的国会历史上,反对党的动议和法案从来不曾在国会进行辩论(在1978年修改了“议会常规”后),因为国阵与议长勾结,控制了什么动议或法案将被提呈。”

俭伟是对的。直至修订议会常规,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包括我本身在内都曾经提出并要求国会接纳私人议案,因为它们在国会的议事流程中,比政府事务(如政府法案和动议)有更高的优先顺序,所以必须进行辩论(尽管总是被否决)。

然而,这个让议员提呈私人法案并要求国会接纳的便利,在修改了议会常规后已经“名存实亡”。修改后的议会常规把私人法案的优先次序降低,排在官方事务之后。那意味着,除非政府允准,没有任何私人法案的动议能在国会“浮上台面”。

在修改议会常规以便实际上“杀死”私人议案之前,我曾尝试在国会提出的私人法案包括为工人制定最低工资、收紧1951法贪污法令以对抗政治高层间的腐败、处理不公平的解雇、要求让反贪污机构国家调查局只对国会负责,还有禁止国会议员跳槽,并在他们跳槽后举行补选,以维持政治诚信,

今天希山慕丁获得不寻常的委任,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这是如依莫希占之流的巫统领袖弄巧反拙的恶行,所以希山慕丁才被赋予了特别多的权力,以创造有利条件让纳吉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竞逐并赢得权力。

这很明显,虽然巫统和国阵领袖、宣传人员及网络兵团已经针对希望联盟领袖展开大规模的宣传攻势,事情对纳吉和巫统并不顺利。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妖魔化行动,用谎言、错误信息和谩骂把我当成靶子。敦马哈迪、拿督斯里安华、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丹斯里慕尤丁、拿督斯里阿兹敏、末沙布等人被标签成我的鹰犬和傀儡,是我“遥控”或“精神操纵”的对象。巫统和国阵拥有或控制的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也前所未有地散播谎言、错误信息和谩骂(包括《马来西亚前锋报》那阴险又胡闹的“只要不是吉祥的阵线”的标志,上面有马哈迪、安华、阿兹莎、阿兹敏和末沙布的照片)!

纳吉知道马哈迪最近在在采访中告诉彭博社的事情不是没有根据的。马哈迪说60年的巫统统治可能终于来到尽头了,民间的情绪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纳吉将在来届全国大选落败,因为“今天你跟每一个人谈起,不管是谁,没有一个为政府说好话的,尤其是纳吉。”

巫统在2015年7月大洗牌后,委任了新的副首相、新的国阵策略宣传主任,并展开了新一轮的宣传攻势,然而这个宣传攻势已经失败了。

在我看来,希山慕丁被委任新职务,不只是显示纳吉失去对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作为他的副手的信心,也是对2015年7月之后,巫统和国阵的政治与宣传架构失去信心,尤其是纳吉对他的政治副官拿督斯里阿都拉曼达兰、拿督斯里沙列赛益和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失去信心。

我不认为希山慕丁被委任新职务是纳吉在第14届全国大选之前做的退场计划,反之它意味着纳吉意识到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因此他需要一名超级部长来力挽狂澜。

希山慕丁可能不是副首相,但他显然已成为巫统或国阵政府中的第二号有权势人物。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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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

拒撤短片向纳吉道歉赔偿 潘俭伟坚持“偷钱论”无误

转载自《当今大马》:

首相纳吉向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发律师信,要求撤回网上含有诽谤言论的短片及登报道歉,惟潘俭伟坚持“偷钱论”无误,拒绝道歉及撤回言论。

潘俭伟今天发文告声称,已收到纳吉代表律师哈法立占发出的律师信,该信函要求他撤回该短片中的声明、删除视频、公开向纳吉道歉,并且在7天内支付特定数额赔偿。

“我已经审查了这段在2017年4月6日发布的5分钟视频,我在此声明,我将坚持我发表过的言论(无误)。

“因此,我将不会撤回言论、删除视频和公开向首相道歉,乃至于不会献议支付任何数额的赔偿予纳吉。”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发表的言论是基于已完全没有争议的既定事实。”

以美司法部诉讼为据

潘俭伟以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诉讼为据,指来自一马公司的钱被汇入首相私人银行户头,款项总额为7亿3100万美元。

“美国司法部自2016年7月提出上述事实以来,纳吉从来没有公开质疑或作出否认。”

他也指,美国把大马标签为“窃盗统治”(kleptocracy),甚至申请充公挪用一马公司资金购买的10亿美元资产。

“事实上,即便国会议员一再提出要求,但首相仍坚决拒绝在国会澄清和回应这个议题。”

概述纳吉“不当行为”

潘俭伟续称,他在今年1月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及大马政府在管理一马公司上渎职时,已概述了“不当行为”的所有事实和证据。

“纳吉甚至不必再次起诉我,只需要回答我在诉讼中提出的指控,以揭开任何据称是损害了其声誉的‘假消息’的真相。”

“我在2015年3月首次被起诉诽谤以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揭露、突出和质询一马公司涉及高达500亿令吉的丑闻,故此,我将不会被吓倒或害怕继续这么做。”

“我强烈地相信,不只是投选我进入国会殿堂的选民,其他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民也都不能接受一个‘盗贼统治’的政府或一位窃取人民数十亿血汗钱的首相。”

“因此,我将固执地坚持和不屈不挠地捍卫民主事业,让马来西亚免于遭受这种“邪恶与病毒”的‘侵害’。”

向潘俭伟发律师信

哈法立占昨天向潘俭伟发出律师信,指潘俭伟在短片的言论,涉及诽谤纳吉犯下窃盗罪行及滥权。

潘俭伟的短片是在4月6日上载到网络,即在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出动议,要求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简称355号法令)之后。

根据哈法立占提供的逐字稿,潘俭伟批评政府放行哈迪的动议,更指这是为了转移对批评纳吉领导的“窃盗政府”的注意力。

“(放行哈迪的动议)是个设计好的政治图谋,以便转移马来西亚人关注首相犯罪的焦点,即首相窃取一马公司数十亿令吉,该公司是马来西亚政府全权拥有的公司。”

“我们,民主行动党这一方,拒绝马江(议员)提呈的个人议员法案,并且关注更大的议程,我们不该忽略的焦点是,推翻拿督斯里纳吉领导的窃盗政府,那是国内最大的窃贼。”

潘俭伟于1月16日,起诉纳吉和政府在处理一马公司基金上行为不当,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及惩罚赔偿、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2015年,纳吉曾起诉潘俭伟诽谤,目前案件还在等待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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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不满遭诽谤贪污与专断窃国 纳吉发律师信要潘俭伟致歉

转载自《当今大马》:

首相纳吉再度发出律师信,要求民主行动党八达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撤回网上含有诽谤言论的短片,并要求潘俭伟在至少两家报纸公开致歉。惟潘俭伟表明坚持其看法,不撤回言论。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今天向潘俭伟发出律师信,指潘俭伟在短片的言论,涉及诽谤纳吉犯下窃盗罪行及滥权。

“与上述您的诽谤言论相反,我们的当事人既不是专断和独裁的僭主,他没有回避批评;也不是涉及贪污的领袖,或者篡夺人民的资产。”

“据你所言,你的言论毫无根据,充斥虚假的指控,旨在贬损我们当事人崇高的政治地位,其在国内外深受好评,并且表现没有瑕疵。”

“你这么做是带有恶意的。”

哈法立占指出,纳吉要求潘俭伟在至少两家报章发表书面道歉,并且支付法律费用,若拒绝从命,则会面对法律行动。




指放行哈迪动议有图谋

潘俭伟的短片是在4月6日上载到网络,即在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出动议,要求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简称355号法令)之后。

根据哈法立占提供的逐字稿,潘俭伟批评政府放行哈迪的动议,是立下一个先例,尽管伊党的议席比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议席还要少,却获得如此殊荣。

“(放行哈迪的动议)是个设计好的政治图谋,以便转移马来西亚人关注首相犯罪的焦点,即首相窃取一马公司数十亿令吉,该公司是马来西亚政府全权拥有的公司。”

“我们,民主行动党这一方,拒绝马江(议员)提呈的个人议员法案,并且关注更大的议程,我们不该忽略的焦点是,推翻拿督斯里纳吉领导的窃盗政府,那是国内最大的窃贼。”(以上划线的字句为哈法立占所强调。)

潘俭伟表明不撤回言论

潘俭伟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明不撤回其言论。

“那些证据已经在我入稟起诉纳吉渎职的案件中加以引述和标明。”

2015年,纳吉曾起诉潘俭伟诽谤,目前案件还在等待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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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森也有相同指南.“邓章钦无需辞职”

转载自《当今大马》:

《雪州城乡规划指南》爆出对非伊斯兰庙宇有不当规定后,雪州行政议员邓章钦坦承疏忽并道歉,更表明愿意辞职谢罪。惟雪州行动党认为,邓章钦无需辞职。

雪州行动党主席潘俭伟今日发文告透露,雪州行动党今午就上述事件召开紧急会议,并聆听邓章钦的解释,即他已要求官员修订,但最终版本却未反映其指示。

“雪州行动党一致同意,对于一个鼓励相互尊重与包容的多元族群、宗教的社会,非穆斯林宗教场所不应在穆斯林住处50公尺处以内及其他多项建议,是不合适的。”

“上述指南是国阵州属如柔州、森美兰等的现有条文。”

称赞邓章钦愿负责

潘俭伟表示,虽然邓章钦为此道歉,更表明愿意引咎辞职,但雪州行动党认为,辞职是不必要的。

“州委会认为,邓章钦并无犯罪,无需辞去官职。他未窃取雪州公帑,也未滥权圖利发展商等人。”

“反之,雪州行动党称赞邓章钦挺身而出,对无意疏忽扛起全责,尽管指南是由雪州规划委员会发出。”

成立小组辅邓章钦

文告表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下之计乃是纠正错误。

正因如此,雪州行动党支持邓章钦决定,以在周三行政议员会议,要求即刻暂缓执行指南。

“有鉴于事情敏感与重大,雪州州委会决议设立一个小组,辅助邓章钦。这确保修订程序完善。小组将由副主席杨巧双领导,委员由拉吉夫、阿都阿兹、杨美盈与黄思汉组成。”

指南有宗教歧视?

《南洋商报》上周五报道,《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出现争议条文,更引发宗教歧视之嫌。

这包括非伊斯兰庙宇需距离穆斯林住家50公尺外、非伊斯兰庙宇不能设立在商店及住家、庙宇保留地若兴建在多元宗教社区,则必须知会及获得200公尺半径内居民同意,以及非伊斯兰庙宇高度不能高过附近清真寺。

邓章钦今日在雪州政府大厦召开记者会强调,雪州政府没有针对非伊斯兰庙宇的恶意,并坦承一时疏忽,没有重新检查修订版,同时为此而道歉。

他还说,自己愿意对此扛上全责,更表明若大众无法接受其道歉,愿意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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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被举报选民华裔占90%.潘俭伟:当中必有问题

转载自《星洲日报》:


潘俭伟(右)说,目前新登记的选民中只有25%是华裔,但偏偏被举报的选民中华裔占超过90%;王建民也呼吁选民一定要出席选委会的听证会捍卫自己的投票权。(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5日讯)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及选举策略员王建民指出,就在反对党积极鼓励满21岁的年轻选民登记,以便在来届全国大选获得投票权,但“政敌”却频频利用选举委员会提供的“举报选民权”来举报新选民,把政治立场“吹反风”的年轻华裔选民从选民册中除名。

潘俭伟披露,反对党自2年前开始发现华裔选民频频遭举报的现象,由于大选可能在今年内举行,他担心这项“国阵计谋”会越演越烈,使到许多新选民在大选时失去投票权。

“以目前新登记的选民人数来说,只有25%是华裔,但偏偏被举报的选民中,华裔竟然占超过90%,所以我们相信,这之中肯定有问题。”

潘俭伟提醒在1年内或近期才向选委会登记的新选民要频密检查自己的选民资料与状态,以免自己莫名其妙被举报,登记了但却遭举报成不了选民也不知情。

王建民也强调,他是根据数据来作出分析,并非作出毫无根据的指控。

他们接受本报专访时,发表上述谈话。

王建民:出席听证会免被除


王建民奉劝所有收到选委会信函的“被举报选民”务必要出席听证会,若选民不出席,就会从选民册中被除名,白白失去投票权!

不过,听证会在工作时间举行,因此许多选民基于需要请假不方便,或居住在偏远地区长途跋涉,或害怕麻烦,都选择不出席听证会。

“以雪州为例,雪州选委会总部设于沙亚南,居住在郊外如适耕庄、瓜雪等的选民要来到沙亚南,来回就需要3至4小时的时间,加上出席听证会,选民就花了一整天时间在这件事上了。”

被除名需重新登记

他说,一旦被除名则需要“重头来过”,需重新登记。

“因此,我建议被举报的选民将一些能证明自己申报地址无误的证据,如水电单电邮给选委会作为证明,这样就无需花时间出席听证会,选委会调查后就会将你登记为选民。”

王建民也指出,国阵及巫统向选委会举报选民时大多使用的理由有“身为当地居民的我不认识这位选民”、“我认为这位选民不是居住在这里”及“这位选民地址错了”等,因为选委会几乎都会对任何理由全盘接受。

“当然,我们反对党的确也会对可疑选民提出举报,但我们会调查清楚,比如一家杂货店竟然有20个新选民登记在同一个地址?甚至也发生同一个地址,有不同种族的居民,这些都是可疑的。”

他举例,柔佛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本身也没有树立好榜样,他与超过30人登记在4间巫统办公室的地址,因此该党州议员已经向选委会举报。

选委会每季度都会向民众展示选民册,新登记选民及更换地址的选民资料都会获得更新。不过,在选民册公布14天后,选委会将接受民众针对这些更新的选民册作出举报。每1个人可举报最多20人。

3个月2550雪州新选民被举报

另外,2016年第4季度的最新数据显示,短短3个月就有2550名来自雪州的新选民被举报,其中79%为华裔,马来选民占14.2%,印裔6.3%。

这2550名选民来自雪州的24个议席,其中20个属于巫统议席。

王建民也向本报展示一个由巫统党员举报华裔选民的真实案例,即来自雪州格拉纳再也国会选区底下的斯里斯迪亚(SeriSetia)州选区,1名王姓选民遭名为加兹兰的男子举报,质疑他的选民身份。

“加兹兰给予的理由是,斯里斯迪亚的居民不认识这位选民,选委会接受这个理由,便传召王姓选民在今年2月底参与听证会,最后这名选民成功证明了自己的资料无误。”

他说,自己根据加兹兰的全名找到他的脸书账号,发现他是巫统党员,且时常与巫统格拉纳再也区部主席尤索夫出席活动,因此相信他是来自这个区部的巫统党员。

王建民也披露,由于王姓选民无故被举报,参与听证会浪费了该选民的时间,因此他有权向加兹兰追讨100令吉的赔偿,惟加兹兰至今都还在“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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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迪呈个人动议掀争议 吉祥力阻遭国阵议员反击





政府拒绝提呈《伊斯兰法庭355》修正案后,球又回到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脚下。在国会通宵达旦通过政府其他法案后,哈迪终于以个人动议的方式将修法课题再提上国会辩论,甚至排在国会议事表第一位。但是许多议员在哈迪提呈动议前,纷纷起身反对,尤其是行动党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反对时,却遭国阵议员反驳,导致国会陷入一片混乱。

转载自《星洲日报》:

“若不行使权力就真蠢蛋”.班迪卡力排众议宣布休会

(吉隆坡6日讯)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修正案)私人动议有戏剧性的“结局”,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自嘲“若我不行使我的权力,我就真的蠢蛋”,力排众议决定将相关辩论环节展延至下次国会会议,不顾一众议员喧哗怒斥,宣布本次国会会议休会,“起立、鞠躬”后转身离开,留下一室错愕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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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同意及让路下,国会下议院在经过19个小时“挑灯夜论”并通过5项政府法案,将其它的法案悉数展延至下次会议后,哈迪阿旺终于在第三次提呈法案后,今日“如愿以偿”提呈这项法案动议。

反对党议员在最后一刻仍援引议会常规,力挽狂澜试图阻止哈迪阿旺提呈动议,然而在班迪卡护航下,哈迪阿旺用少过30分钟时间完成提议后,立即进入午休。

未说明下次国会日期

同样来自伊党的哥打峇鲁国会议员拿督达基尤丁在下午2时30分复会后,用约90分钟时间发表附议演讲。班迪卡较后宣布行使本身做为议长的权力,决定展延动议辩论至下次国会会议,但没有说明下次国会会议日期,以及以什么方式重启辩论。

班迪卡的宣布引来喧哗,一众反对党议员高声要求班迪卡收回成命,继续辩论让他们有机会可以发言;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不理众人高声抗议,援引议会常规12(1)条文,宣布本次国会会议无限期休会。

此时,下议院已经乱成一团,多名反对党议员包括诚信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等都纷纷站起来,非议班迪卡仓促结束会议的决定。

在嘈乱声中,班迪卡站起来,向议员做一鞠躬,转身就离开议长席。

公正党加埔国会议员马尼卡瓦沙甘及卡立沙末先后带头喊口号,马尼卡瓦沙甘更直斥议长“害怕”,但班迪卡都不再理会,离开下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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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4日星期二

申请为迎变大马义工或民主行动党实习生



欢迎申请为迎变大马义工或民主行动党实习生!

有兴趣参与者,请在Impian Malaysia脸书按“赞” @ http://facebook.com/impianmalaysia.

若有兴趣申请为民主行动党实习生,请将履历表、申请信、首选国会/州议员和可参与实习的日期电邮至daprocket@rocke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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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潘俭伟批警方滥权阻马纳辩 促纳兹里证明大马非警察国

转载自《当今大马》:

警方临时拒绝马纳辩的做法继续挨轰,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狠批警方滥权,并促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坚持与前首相马哈迪辩论,以证明大马不是警察国。

潘俭伟今日发文告形容,警方拒绝为这场辩论发出准证,是非常荒谬的做法。

首先,潘俭伟点出,辩论场地,即《阳光日报》总社Karangkraf大厦,是坐落在工业区,与最靠近的住宅区有好一段距离。

他续指,警方的职务是协调与确保,对话会或辩论和平进行,并支援与确保活动安全。

然而,潘俭伟说,最重要的是,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主办单位仅需在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而警方无权否决或批准集会,更遑论这场辩论是在私人场所的室内活动。

“警方在此事显然是滥权,毫无疑问地显示纳吉政府担心这场辩论举行。”

“这场辩论印证了大马人的想法——源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令吉汇入首相的银行个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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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日星期日

戈梅斯:非前总执行长独自承担董事应为1MDB风波负责

转载自《南洋商报》:


主讲嘉宾在座谈会结束后,与C4成员研究1MDB风波的研究报告。左起为扎哈仑纳因、特伦斯戈梅斯、张菲倩、杨勇伟、辛蒂雅、潘俭伟、古纳西卡兰及沙立夫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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