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纳吉的选择:去休假,或是面对信任投票

转载自《每日蚁论》:

Aziz Bari

直言不讳:许多人都建议四面楚歌的首相纳吉应该休假,以让一马发展公司(1MDB)能获得全面性及不受干预的调查。

其中包括来自行动党的潘俭伟最先提出上述建议,而且前副首相慕沙希淡(Musa Hitam)最近也如此提议。在此期间,马六甲前首长拉欣淡比仄(Rahim Thamby Chik)也有类似建议。

81 岁的慕沙希淡在东姑阿都拉曼时代担任副部长,并在阿都拉萨时代担任一名内阁成员。在1981至1986年期间,他则是马哈迪的副手。他因与后者的政见不合而辞职,如今马哈迪则带头攻击纳吉及其政府。

同时,一名高级记者卡迪尔(A Kadir Jasin)写道,纳吉有可能会被起诉,视乎总检察长是否决定这样做。在法律层面上,这的确是不错的观点。毕竟,这正是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的价值所在。卡迪尔引述了前首相马哈迪的副手安华于1998年从内阁被解除职位的案例。

话虽如此,人们必须谨记这当中存在的政治因素,因为这在资深政治人物中是至关重要的。那些了解安华案件的来龙去脉的人,肯定已做好准备去接受这个观点。

这与1975 年涉及前雪州州务大臣哈伦(Harun Idris)的贪污案件如出一辙。根据记录显示,哈伦被视为是时任首相兼巫统主席阿都拉萨--也是纳吉父亲—的挑战者。哈伦于1969年的政治危机后,以马来英雄的姿态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这当中的底线是:决定一宗案件是否会最终接受法庭审讯的关键因素,便是政治,亦即首相署的批准。而这也强调了卡迪尔观点中不切实际的氛围。

至于纳吉是否应该休假以让他的心血结晶的机构展开全面调查的建议,人们必须记住的是,这里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首相请不请假,例如当他在进行海外正式官访期间,他的位置可以由他的副手暂代。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件事是极具争议性的问题,并且深入到政府本身的核心当中。


政府在一马发展公司上出现立场分歧或是被蒙在鼓里的情况是众所皆知之事。尽管如此,相关指控还包括国阵巫统在2013年第13届全国大选期间使用一马发展公司的资金来资助其竞选活动。看来,当中大部分人,甚至是他们所有人都从该资金中获利。

无论如何,副首相慕尤丁和巫统资深部长沙菲益(Shafie Afdal)一直都在批评纳吉。按照宪法,纳吉有权自由地从其内阁团队中解雇两位巫统领袖。而如果这两名部长恪守原则,他们应该像莱斯雅丁(Rais Yatim )或嘉化峇峇(Ghafar Baba )一样,分别于1987年或1976年辞职。这就是集体责任的意义所在。

这也是首相所持立场的基础以及其政府是可以互换的。这意味着,首相是政府,反之亦然。

只是要求纳吉休假,就像是切断内阁的头或主要支柱。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含义,因为只有纳吉和极少数的部长一直在捍卫着一马发展公司。

从纳吉的角度来看,休假并让慕尤丁暂代其职,意味着放弃他目前所享有的优势。不言而喻的,这可能意味着把自己的命运掌控在后者手中。

无论内阁在一马发展公司课题上所持立场如何,无可否认的是,果真巫统作为一个整体,已从去年大选期间的基金获益。换句话说,整个内阁都难辞其咎。

因此,更好的解决方案便是在国会展开投信任票的行动。这将允许222名国会议员来决定他们是否仍然支持纳吉及其政府。

如果他无法获得最少的112票,那么,他必须辞职,并向最高元首要求解散国会。这将迎来一场闪电全国大选,让人民有机会投选他们属意的政府。这也将能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解决一马发展公司的风波。

这行动方针也将允许那些对纳吉阳奉阴违的国阵议员拥有发言权。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将测试慕尤丁和沙菲益等人在这项课题上的严谨态度。

当然,有人将会质疑是否有可能去要求国会展开对首相投信任票的行动,而他们必将引出议长班迪卡于2009年阻止该行动的事作为先例。

此一观点确实有道理,而这也是大马已遭到扭曲的威斯敏斯特系统的问题所在。

Abdul Aziz Bari博士曾在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担任法律学教授,如今他是在雪兰莪工业大学(Unisel)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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