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一马公司渴望我辞去公账会成员感到困惑。
一马公司昨天呼吁:“现在潘俭伟被警方调查,正当他要在各种指控中证明自身的清白时,我们促请潘俭伟坐言起行,从国会公账会退下 。”
一 马公司应该先厘清事实的真相。我是特别被警方通知,我被传召问话只是作为他们调查的证人。一马公司是否在说因为我是协助警方调查的证人,我就应该卸任公账会成员?
无论如何,即便我是被警方援引124B条文,即“危害议会民主”的罪名展开调查,且不论这项指控有多疯狂,这与正在调查的一马公司涉及420亿令吉丑闻有怎麽样的冲突呢?
如果一马公司试图无关紧要地突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我的案例之间相似的情况,那麽他们是非常失败的。首相因为接受一笔来自海外的神秘26亿令吉,以及数以百万令吉从财政部的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被转账而正被调查。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纳吉必须停职休假,以便能够针对这些丑闻展开独立的调查,因为他本身也是嫌疑人物。同样的,纳吉已签署一马公司数以十亿令吉交易的所有批准。肯定的,你不能让一个犯罪嫌疑人保留在一个权力的位置,让他继续指示或直接影响有关的调查行动。
然而,在我的案例中,我非但不是涉及挪用一马公司数以十亿令吉案件中的嫌疑人,更加没有收到任何来自一马公司的任何捐献。因此,为何我要辞去正在调查陷入财务困境的一马公司的公账会成员,就因为要我不提出任何的利益冲突吗?
无论如何,一马公司的回应竟然是更加关心要看到我辞去公账会成员,会比在两天前《华尔街日报》爆料指有14亿令吉消失的事件更为重要。
一马公司作出的所有解释都是重复标准的回应,即所谓的一切都按照它已公开的财务报表──这14亿美元已存入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或者是它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以作为一马公司发行35亿美元债券取得IPIC提供贷款担保的一部份条件。
马来西亚人民已经知道这件事了。现在被询问的问题是,为何上述这笔14亿美元和作为担保条件的巨款,完全没有出现在IPIC的年度财务报表?
这14亿美元的钱是属于一马公司,通过IPIC作为可退还抵押金的信托持有。如果这笔钱真的是消失了,一马公司应该处于一个紧张的状态,因为这将自然地违反协议条款。这样一大笔钱“消失”,一马公司应该从IPIC要求一个解释,以确保马来西亚人民的利益获得保障。
因此,我对于一马公司完全不关注这笔14亿美元巨款的消失,并且还好像没有什麽大不了似的态度,感到非常震惊。一马公司显示出来的冷淡,以及他们无法解释这笔资金去了哪里,还有该公司的董事和其管理层,要麽就是表明他们不是串通一气让这笔资金消失,否则就是表明他们是不能被干扰的。
一马公司必须即刻针对《华尔街日报》,因为一马公司和IPIC已经审核的账目之间出现的差异而作出的严重指控作出反驳。上述指控可以作出反驳的唯一方法是让一马公司通过IPIC作出一个正式的公开确认後者继续持有14亿美元的现金,作为一马公司可退还的抵押金。
否则,任何仍然保留在马来西亚经济内的脆弱信心都将进一步破灭,严重损害我们已经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济。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
为何一马公司(1MDB)更有兴趣要我辞去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但却完全不关注《华尔街日报》已揭发的14亿美元消失的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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