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

挑戰禁出國‧潘儉偉申請准令10月審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17日訊)高庭擇訂於10月1日,開庭審理及裁決是否同意發出準令給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以上庭挑戰移民局和政府下令禁止他出國的決定。

潘儉偉的代表律師哥賓星披露,高庭法官拿督阿斯瑪米今日在內庭會見雙方代表律師後,擇訂上述日期。

若高庭批准發出準令,案件將擇日進行審訊,否則,案件將自動被撤銷。

潘儉偉是於8月19日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分別把移民局總監和政府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他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宣判,移民局禁止他在7月22日出國的決定是違法或不合法的,所以理應被撤銷,同時,他要求高庭馬上撤銷移民局的決定。

潘儉偉原定於7月22日下午3時15分,從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乘搭亞航班機飛往印尼日惹,卻在移民局柜台辦理登機手續時,被兩名高級官員告知他已被禁止離開大馬。

除了挑戰移民局禁止他出國的決定外,潘儉偉也在申請書中向移民局和政府索取特別賠償,包括他在被禁出國後所面對的一切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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