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纳吉宣布将“提供一切所需”支援警方打击罪案,真的吗?

我们欢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表示:“政府准备在能力及合理的范围内,为警方提供一切所需的支援,以提升警方在打击罪案方面的效率,特别是针对国内那些严重的罪案。”

这也是纳吉首次具体地提到已威胁了马来西亚人民的罪案事件,尤其是最近“发生一连串的枪杀事件”,以及他终于承认“ 生活上的安全和严重的罪案,已影响了公众的信心和增添了他们的恐惧。”

不幸的是, 首相在致力于打击已发生在马来西亚的猖獗罪案方面,似乎找错了应对的补救措施。纳吉表示:“政府将提供警方(必要的工具)以对抗国内有组织性和严重的罪案……我们准备考虑警方提出的要求和需求,以及这是防止滥用权力和人权的保障。”

纳吉似乎继续把重点放在要采纳某种形式的“紧急法令”,以便允许未审先扣是至关重要,并且是作为对抗国内罪案的“一刀切的工具”。如果政府承认警方所要求的这种权力或许是打击罪案的解决方案,那麽我们将只是治标不治本,它并没有解决我们的弱点。

政府应该是一个必须执行“一切所需”来改革警察部队,以便它能够更专业丶更高效率和更廉洁,而不是为警方提供“一切所需”。所谓的“一切所需”,这意味着如“所有受到人为保护而碰不得的人事物”一样,包括那些强烈反对自己的警察部队。

首相必须坚持他提出的“警方现在必须训练自己如何去寻找证据”,以及要求警 方“提供证据把嫌犯控上法庭”的指示。如果政府有政治意愿要实施警队改革,这是唯一能够做的。

首先,政府必须开始遵循敦达祖丁于2005年的皇委会报告建议, 重组2万2千名警官的工作,让他们从非打击罪案部门转至打击罪案的任务。这是因为目前有少于9%的警力是用在刑事调查部门,但却有31%的警方任务是负责内部安全和公共秩序如联邦後备队丶後勤和一般的行动部队,以及有40%的警力是穿制服的警员执行管理任务。

其次,警方也必须重新调派他们在城市地区警官的任务。目前,即便事实上比起乡镇地区,罪案更倾向在城市地区发生,惟後者获得打击罪案的警力分配却比前者来得少。例如在八打灵再也市中心,警民人数的比例是1:470,而实际上它所需要的警民人数比例为1:270。

第三,内政部长也必须支持皇委会建议的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以便协助提升警方的专业精神和效率,并且重拾人民对警察部队的信任和信心。在没有独立警察投诉与不检委员会提供适当的制约与平衡下,警方在5分的评级中获得4分不足为奇──5分为国际透明组织在马来西亚进行最新的全球贪污民意调查(GCB)最贪污级别中的满分。贪污将必然摧毁打击国内罪案的所有努力。

如果政府持续无视上述改革警队的方案,以及不愿意进行警队的重组工作,那麽,纳吉所谓“提供一切所需”以打击罪案的声明,将只不过是另一项空洞的承诺。最终受害的,将是马来西亚人民持续生活在担忧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的恐惧中。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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