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國中沒收學生逾40台手機‧家長不滿3個月才歸還

转载自《星洲日报》、《光明日报》:


李萍萍(左)在校門向潘儉偉反映問題。 (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27日訊)八打靈再也某間中學日前接獲該校一名家長投訴,指不滿該校的中六生攜帶手機上學,要求校方採取行動。校方進行突擊檢查,沒收三十多架手機後,堅稱需要扣押這些手機長達3個月,令家長感到不滿,其中一名家長激動地在校門外召開記者會,結果驚動校方。經過一番交涉,校方最終答應於下週一(30日)把沒收的手機歸還給學生,安撫家長的高漲情緒。

校方要扣押至10月30日

家長李萍萍(45歲)週五與該中學副校長會面後,步出校門時說,根據副校長在向她和數名家長出示的教育局總監公函顯示,只要家長前來學校要求校方歸還被沒收手機,校方必須把手機還給家長。換言之,老師並沒有扣押手機的權力。

她向記者展示這份由教育局總監於2009年4月16日發給該校的公函,公函上清楚列明禁止學生帶手機上學的條款。

她認為,學校在沒收學生手機後,應該先給予口頭警告,而不是一次機會都不給,還要扣押到10月30日,這並不合理。

她披露,女兒的手機之前也曾被學校沒收,但是只要家長前來要求歸還,校方都會把手機還給家長,而且如果學生第一次犯錯,也會給予警告。

求歸還貴手機4次遭拒

李萍萍告知記者,孩子被學校沒收的是一架新手機,價值超過2000令吉。因擔心手機存放在學校會不安全,所以她已經4次前來學校要求校方歸還,但是每次都遭到拒絕。

“現在我們常常聽到學校發生爆竊事件,如果手機放在學校不見了,誰負責?”

她聲稱,由於這架手機的電話線是簽配套,一旦學校扣押手機長達3個月,是否意味著她必須取消配套?

她說,孩子就讀中六,由於孩子有時放學後有活動,未能馬上回家,為了方便她前來接載,手機就成為她和孩子的聯絡工具。

“再說,該校的中六生,有一些是從外地來的,所以需要攜帶手機上學,以方便家長與他們聯絡。”

上課沒濫用毋需太嚴苛

接獲投訴的民主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說,雖然現有的教育法令和學校校規規定,學生不可以攜帶手機上學,但是時下許多家長基於孩子的安全問題,都主動要求孩子攜帶手機上學以方便放學後聯絡他們。

他認為,只要學生沒有在上課時濫用手機,校方在執法方面不需要太過嚴苛。

“一些國際學校和私立學校,不僅允許學生帶手機上學,還允許學生帶平板電腦去上課。”

教部修正禁帶手機法案

教育部是於2009年開始嚴厲禁止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學生如被發現攜帶手機就會被沒收。

不過,教育部日前宣佈,該部擬修正《1996年教育法令》法案,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產品,包括手提電話到校,如獲總檢察署批准,希望可在明年新學期落實。

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說,教育部在收集校方,學生及家長意見後考慮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產品到校,以方便父母和孩子的聯繫。

治安差應讓學生帶手機

李萍萍認為,現在的治安每況愈下,校方應該允許學生攜帶手機上學,以方便家長聯絡孩子。

“雖然校規規定學生不能攜帶手機上學,但校方在執法上不應該那麼嚴厲,只要學生在上課時沒有濫用手機,就不應該沒收。”

令她不滿的是,孩子及其他被沒收手機的學生,事發時都沒有拿出手機來玩,校方沒有理由沒收手機。

不知突擊檢查全被沒收

其中一名手機被沒收的中六生說,由於不知道當天有突擊檢查,所以幾乎全班的手機都被沒收。

他稱,該校共有6班中六的班級,約有60名學生,其中有一班級的學生是來自外地,約有20人。

這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學生說,班級老師和訓導老師都知道他們有攜帶手機上學,但是他們在上課時候,都會把手機關上。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