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纸牌屋”已经开始崩溃──一马公司已至少汇款35亿1千万美元予地位可疑且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可是,这家公司却是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完全没有关系

阿布扎比国有的国际石油投资有限公司(IPIC)日前指出,不论是它本身或其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都与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简称阿尔巴BVI)毫无关系。

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在伦敦股票交易所发表的公告指出:“IPIC与阿尔巴证实,阿尔巴BVI并非这两个企业内的实体……此外,IPIC与阿尔巴确认,从未收过阿尔巴BVI的付款,抑或是IPIC或阿尔巴假定与阿尔巴BVI有任何法定关系。”

这是一项令人震惊的宣布,因为它终于确认了批评者一直以来对于一马公司的怀疑,那就是一马公司已经支付数以十亿美元的款额予一间虚假的阿尔巴BVI,并且假装它已经是真正汇款给了阿布扎比的阿尔巴。

最近提呈到国会的《公账会审查一马公司最终报告》也确认了,总稽查署无法认证这些支付给阿尔巴BVI的款项,这包括在2012年支付的13亿6 千700万美元“可退还抵押金”,这笔款额是作为IPIC提供发行35亿美元债券的担保金。随後,一马公司支付9亿9千300万美元予阿尔巴BVI作为终止其购股权,以及进一步分别支付了8亿5千500万美元和2亿9千500万美元,作为无法解释的“额外保证存款” (top up security deposits)。

总稽查署也抱怨一马公司不只是没有提供该公司海外银行户头的任何银行文件,一马公司也没有提供究竟是谁持有阿尔巴BVI的任何书面证据。

目前已很清楚的是,一马公司从未能提供阿尔巴BVI持有人的证明,因为阿尔巴BVI显然是一个创造出来的虚假实体,目的是从一马公司挪用35亿1千万美元或更多的款额。

《华尔街日报》之前也曾指控拿督斯里纳吉通过中介机构,从阿尔巴BVI接收了一笔6亿8千100万美元的款项,惟纳吉却宣称这是一笔捐款。

此外,《华尔街日报》也指控,拍摄《华尔街之狼》电影的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从阿尔巴BVI接收了1亿5千500万美元的资金。

一马公司即刻针对IPIC的宣布作出回应,并宣称它“发现奇怪的是,为何IPIC和阿尔巴直至2016年4月才发表这一类公告。”

然而,IPIC作出宣布的时间点并不让人惊讶,因为根据《路透社》最近的报道,IPIC和阿尔巴两名前任的关键官员卡登阿球拜西和莫哈末巴达威阿胡西尼,已经被阿布扎比当局逮捕。

实际上,马来西亚人民更加“好奇”的是,为什麽一马公司支付数以十亿美元予虚假的阿尔巴。我们也好奇,《华尔街日报》自去年11月开始已揭发有关事项,但为何一马公司要过了这麽久,最终才承认有挪用款项。

尽管全球的媒体和批判者如我本人,不断地重复疑问,但一马公司的总裁阿鲁尔甘达,却固执地拒绝针对究竟谁是阿尔巴BVI的真正持有人作出答复。相反的,他选择重复循环其指控,指摘我们是全球性恶意阴谋的一部份,旨在抺黑一马公司和马来西亚政府。

阿鲁尔甘达拒绝针对之前的疑问提供直接的答案,只证明了他已经充分意识到一马公司已签署合约和支付了数以十亿美元的款额予虚假且与IPIC毫无关系的阿尔巴BVI。这也意味着,阿鲁尔甘达和一马公司在被调查期间不愿揭露和解释事情的真相,已经蒙骗了总稽查署和公账会。

因此,显而易见的是,一马公司内有人与IPIC的前高级官员进行了同流合污的行径,诈骗了马来西亚人民数以十亿美元的血汗钱。

一马公司在IPIC提供的担保下,获得35亿美元的贷款以购买在马来西亚内的电力公司,然而,这整笔款项和更多的数额已很明显地被阿尔巴投资PJS这个实体所挪用,谁是真正的受益持有人,直到今天还是一个谜。

马来西亚人民已经受够了阿鲁尔甘达和一马公司的谎言。正如《砂拉越报告》恰当地以主题为“世纪大抢劫”所报道的,我们要求大马皇家警察即刻采取行动,调查和逮捕涉及这起大骗局的所有相关人士和机构。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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