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郑文福扬言起诉诽谤者

转载自《南洋商报

民主行动党巴生市议员郑文福今天否认盗用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的笺头和印章拟写支持信,向市议会取得工程合约后,批给朋党和亲人,并扬言起诉诽谤者。

他说,他将咨询律师意见,若《星报》有关报导严重破坏他和家人声誉,则考虑对该报采取法律行动。

他矢口否认指他和家人腐败的说法,并澄清他们没有申请或获得市议会工程合约,因为涉及利益冲突。 

他强调,本身没有担任刘天球州选区特别助理后,不再代表州议员办公室发出信件。

郑文福今早在行动党雪州主席欧阳捍华、署理主席潘俭伟、高级州行政议员郭素沁、州行政议员刘天球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针对本身面对的指责作出澄清。

他说,他是在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18日间,担任班达马兰区州议员刘天球的特别助理。

他说,根据有关报章描述,只有他的资料符合文中所提的人士,即50岁、两次在全国大选竞选、在2009年至2010年6月担任招标小组成员。

他说,担任特别助理期间,许多公众和选民向他求助,他曾因此签署及发出支持信予福利局、残障人士、单亲妈妈及市议会。

他说,所有支持信没有强制任何政府官员采取不适当行动,它们需符合两项准则,即“必须符合市议会和雪州政府条件”及“充分遵守供应和服务承包商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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