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總稽查司報告‧4部門涉行政弊端‧公賬會21日傳召

转载自《光明日报》:

(吉隆坡1日訊)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於週二召開的首輪會議中,討論《2013年總稽查司報告》後,初步鑑定至少3至4個政府部門及機構的行政管理出現弊端。
以巫統埔萊區國會議員拿督諾嘉茲蘭為首的公賬會在國會召開的記者會指出,公賬會將會於10月21日召開的第二次會議,傳召這些部門的官員作出解釋。

拒透露傳召哪些部門

不過,他拒絕說明將會傳召哪些有“問題”的部門。

根據消息,涉及採購管理不當而受到公賬會調查的政府部門及機構,包括採購新配備而沒有善用的消拯局、房地部的垃圾焚化爐計劃、沙巴亞庇國際機場的跑道系統、內陸稅收局退稅支持文件及資料不齊全。

諾嘉茲蘭說,雖然總稽查司丹斯里安布林於週二在向公賬會匯報的會議上有提出一些建議要注意,但公賬會還是有決定所要選擇關注事項的自主權。

“委員需要至少3天時間來`消化’厚厚的報告書內容及細節,所以,我暫時無法對外公佈公賬會將傳召那些部門及機構前來協助提供情報。”

“公賬會今年已進行調整及改革,即首次把總稽查報告上傳到網上,讓民眾一目了然最新報告的內容。”

另外,諾嘉茲蘭說,如今凡是耗資逾10億令吉的政府工程和計劃,賬目開銷將會自動受當局稽查,而超過5億令吉的計劃則自動受到國家稽查署的監督。

“由於總稽查署提前進入稽查某些大型的工程計劃,我們相信這有助政府部門及機構改善財務管理和浪費資源的問。”

出席公賬會會議的議員包括副主席的民主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陳勝堯、委員馬華拉美士區國會議員拿督蔡智勇、委員馬華丹絨比艾區國會議員拿督黃日升、委員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

提653建議助糾正弊端

《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提出653項建議,以協助政府部門、機構及政府公司糾正2010年及2011年總稽查司報告中出現的弊端。

國家總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說,其中143項建議是於週二提呈國會下議院的《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第一階段中提出。

他說,這項稽查涵蓋各種活動,如建築、基本設施、保養、資產管理、執法、收購、收益管理、教育、衛生、人力資本、合約行政、社會及提高社會經濟的計劃。

他說,稽查報告涵蓋15個政府部門、機構及4家政府公司的21項活動或計劃中的觀察所得。

“一般上,有關弊端包括沒有按照時間繳費、工程或供應不符合標準、沒有素質或不適合、不合理延遲、浪費、收益管理不當及管理政府資產不當。”

他指出,弊端的原因是在遵守政府條例及程序上出現疏忽、策劃時不謹慎、沒有監督工程、管理計劃缺乏經驗、收購時遲決定、缺乏資產管理撥款及缺乏鳩收收益的官員。

安比林說,有關建議提呈給部門、機構及政府公司,以避免重蹈覆轍。

“國家稽查署將持續監督,確保有關方面針對建議採取適當行動,在稽查報告中報告最新發展。”

安比林說,今年開始,稽查報告將在每次國會召開會議時提呈,換言之即一年3次,以貫徹政府轉型計劃2.0的打擊貪污目標。

他說,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國家總稽查局進行4種稽查方法,即財務報表稽查、合規性稽查、表現稽查及政府公司管理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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