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清真的大道

转载自《东方日报》

最近槟州的巫统反对党领袖们感觉上是受到太大的危急,开始乱骂槟州政府。他们所骂的可是完全无根据,而且还是没经过大脑先过滤一次。

例如他们控诉州政府使用不清真(halal)的收入来帮助贫穷人民,尤其是回教徒。他们说这种不“干净”因为是来之马场的收入。

虽然槟政府已经解释这个来之马场的捐款没有用在回教徒方面,这些巫统领袖继续煽动那些老人家,叫他们把州政府给他们的100令吉福利还给政府。

话说回头,就算这笔钱一切都是来之赌场,又怎么样呢?如果这些不负责任的巫统领袖们真的对这笔钱有那么大的意见,他们也应该呼吁所有巫统国州议员把他们的薪金还会给联邦政府。这是因为联邦政府的帐务是没有分收入来源的。那么来之赌博以及烟酒公司的税也是被用来还巫统议员的薪金。这些钱也一样不清真。为什么他们不那么作呢?


更何况,这些巫统领袖所使用的逻辑一点都都不实际。根据他们的说法如果我是卖猪肉的,因为我的收入不“清真”,那么我就不能跟阿都拉买nasi lemak吗?

或则如果我是卖家具的马来承包商,我就不能买家具给烟酒公司,因为这些公司的收入及利润都不“清真”?

以上的例子都很直接,但是“钱”需要“转”几轮才能算是“清真”呢?如果我是云顶公司的职员,虽然我的收入不是来之赌博,但是是由赌场付的,这算不算是不清真呢?

如果真的要执行一个政策不允许回教徒不能接触到不清真的钱的话,我国需要执行两币制的政策。一种令吉是清真的,然后另外一种呢是不清真的。清真的令吉只能在清真的交易才能使用,而且回教徒只能用清真的令吉。这么样,马来西亚也就能达到全球第一个国家这样处理国内的货币系统。


这样的话,如果政府建大道时,需要用到不清真的令吉的话,政府就可以分那一个公路巷是使用清真钱,然后那一条是用不清真的钱。为了保留回教徒的“清真”生活方式,他们只能使用清真公路巷,不需用那些使用不清真钱建的公路。

这样,我们就天下太平了吗?

我看我们巫统领袖们必须向回教宗教师阿斯里博士多多学习。“清真”是有关一个人自己的活动而不是有关到钱之前的来源。只要阿都拉所卖的nasi
lemak是清真的,那么他不需要理买者是怎么样赚到他的钱的。这样才是有理性的中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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