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东方日报》:
(吉隆坡5日訊)民主行動黨八打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建議政府,將白蒲大道(LDP)國有化,因根據合約內容,政府收購白蒲大道的賠償,絕對是有利可圖的。
他認為,政府有能力也應該將大道特許經營權回收。
潘儉偉就白蒲大道合約內容進行分析。他指出,根據大道合約內容顯示,白蒲大道的建築費用為13億2700萬令吉,而盈利回收保證則高達188億6500萬令吉,為成本的14倍以上。
他表示,根據合約的第25.4條,政府有權基于公眾利益,取回大道的經營權。根據合約的第26.3.2條,政府只需賠償大道公司的工程價格(13億2700萬令吉),以及依照股東借出款額,以每年12%利息的價格償還。
質疑白蒲大道違約
「政府只需要以20億令吉左右的價格收購大道,并不是如前任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所說的需要數十億天文數字的賠償金。」
潘儉偉也質疑白蒲大道已經違反合約內容。根據白蒲大道合約,白蒲大道應該建有3條車道,然而,實際上白蒲大道某些路段只有2條車道。
他說,這其實與合約內容比不相符,但是,政府似乎并沒有對大道公司提出採取行動。
他指出,政府雖然沒有起訴大道公司,但隨著大道合約被解密,民眾有權起訴大道公司。「民眾可以在翻閱大道合約后,針對相關內容采取法律行動。」
潘儉偉指出, 莎阿南大道(Kesas)的賠償條款與白蒲大道條規完全一樣。
「工程部長愿意公開大道合約是值得鼓勵的體現,但是希望工程部長繼續公開其余的8份大道合約,包括南北大道、布城大道以及Maju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Maju Ekspressway的合約內容。 」
八大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是在早上9時連同沙登區國會議員張念群以及泗岩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于早上9時抵達工程部圖書館,并獲准進入工程部圖書館翻閱大道合約。
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政府購白蒲大道可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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