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馬新第二通道過路費調整方式反常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表示,馬新第二通道的過路費調整方式十分奇怪,因為它一反常理,在車流量增加時不但沒有調低收費,反而增加收費率。

他說,這是很特別及很怪的計算方式,因為一般上車流量增加,調整過路費時就會相對調低。

他今日(週二,1月6日)在工程部圖書館查閱大道合約後指出,按照馬新第二通道的合約,大道公司每5年能調整一次過路費,但卻是以車量增加越多收費越高的方式調整。

“比方說,若2008年至2012年期間車流量每年平均增加5%,過路費就會增長27.6%,若平均增加8%,過路費則漲46.9%。”

他指出,在1993年簽署馬新第二通道合約時,合約內容都十分合理,但在2000年政府與大道公司簽署附加合約後,就出現上述不合理的轉變。

此外,他說,在附加合約中,2000年至2038年的過路費總收入預計是136億9116萬令吉,而單在2008年,馬新第二通道即取得6億2300萬令吉的過路費盈利。

“但有關大道的承建成本只是10億3000萬令吉,加上每年平均1000萬的維修費,而大道公司預測馬新第二通道的總收益是成本的13倍。”

他指出,不僅是馬新第二通道,許多大道都出現收益超過成本的情況,顯示大道公司賺取過高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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