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星洲日报》: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表示,他將計算政府購回一些大道的預測數額後,提呈“收購大道實際辦法”的報告給工程部參考。
他說:“目前我正忙於收集資料,包括仔細計算和參考大道公司的利潤、公司賬目、股東是否有借錢給公司和利息等,預料在農曆新年前可完成報告呈給工程部長拿督莫哈末再因。”
潘儉偉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說,實際上,以政府目前的財務狀況,可以購回白蒲大道(LDP)、沙亞南大道(KESAS)、Grand Saga大道、北海外環公路(BORR)及精明隧道(SMART)的特許經營權。
不過,他認為,政府應該購回的大道是白蒲大道、沙亞南大道以及Grand Saga大道的特許經營權,因為這些大道的過路費有欠公道以及利潤過高。
白蒲大道每年盈利達47%
他說,根據國際市場標準,任何官制行業如水電供和大道公司的每年盈利額介於8%至15%,但是白蒲大道的每年盈利達到47%。
“白蒲大道當時的建築費用是13億2700萬令吉,但它未來30年的盈利達到188億令吉,利潤太高,對消費人不合理。香港中華電力的利潤也是介於8%至15%。”
潘儉偉曾表示,若政府有意購回大道經營權,只需滿足2個條件,即政府必須償還工程的費用,並扣除政府提供給大道公司的貸款,以及政府必須賠償大道公司股東所提供的貸款,外加每年12%利息。
他認為,這兩個條件都相當合理,也說明政府若要購回經營權,並非如前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所指需付出天文數目。
此外,提到精明渠道防洪計劃合約注明,在整個大道的承建、維修和管理過程中,有關大道公司必須委任或使用至少30%的土著承包商和供應商一事,潘儉偉表示,既然大馬的大道已達到國際水平,就應公開競爭以提高效力,人民才能受惠。
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收集資料計算數額‧收購大道報告將呈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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