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当今大马》:
继移民局总监沙基声称有法定权力决定政府批评者能否出国,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就质疑,大马在此政策下是否还是法治国家。
潘俭伟今天在面子书回应沙基今早的言论,狠批移民局总监根据个人喜好制定法律。
“我们本就拥有法律制度,但我们的法律却根据个人喜好制定。”
潘俭伟自2015年7月开始,因接受警方调查而被禁止出国。
他补充说,既然他不是被逮捕或是刑事案件的嫌疑犯,为何政府要对付他。
“为什么我被禁足?难道就因为你不喜欢我的长相吗?”
已申请司法审核挑战
此外,潘俭伟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核,挑战政府的禁足令,而法庭将在7月28日对禁足令的合法性展开审讯。
他也批评禁足令已经超越了移民局所拥有的裁量权。
另一方面,净选盟主席玛利亚陈也在本月初遭禁足,她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要求,沙基必须列出禁止她出国的法定权利是哪一条文。
“他(沙基)需要具体地告诉我们哪个条文这么说。”
此外,她已致函要求移民局和内政部解释,目前正等待回复。
玛丽亚陈原定本月中飞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但在抵达机场时被移民局拦下,告知不得出国。
“维护国誉”新措施
内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Nur Jazlan Mohamed)此前表示,政府落实“维护国誉”的新政策,批评政府者将被禁止出国。
“维护国誉”政策引起人民反弹,但诺嘉兹兰之后澄清此政策只对付那些威胁国家安全及犯下违反联邦宪法的人。
沙基(Sakib Kusmi)今早指出,禁止出国名单由他本身斟酌,也听取其他相关执法单位的建议。
沙基表示,禁止批评者出国是一项必要的防范措施。
移民法令第3(2)条阐明,“移民局总监有权监督和决定所有移民相关事务。”该法令也说明,移民局总监有权禁止人进入马来西亚,但没有特别说明禁止出国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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