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

上诉庭宣判大专法令违宪 赛夫丁:内阁不应上诉

转载自《光华日报》:

(吉隆坡5日讯)高教部副部长拿督赛夫丁表示,如果内阁针对上诉庭宣判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违反宪法和言论自由一事上诉至联邦法院,将有失“道德正确”。

他表示,政府在709游行中展开的取缔行动,已经失去政治转型的表现机会。因此不希望政府这次会再因为上诉而失去“道德正确”。

他希望民众不会再次像709游行般,视上诉之举为另一次的错误。

赛夫丁是受马来西亚局内人询问有关内阁消息称将向联邦法院上诉一事,在简讯里如此回应。

尽管许多国阵的国会议员发出呼吁,可是内阁仍拒绝保证不会针对上诉庭的判决提出上诉。相反的,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卡立诺丁在4日表示,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总检察长。

而行动党灵北市国会议员潘俭伟则批评诺丁的回应,认为政府为了不让人民失望而耍太极,将责任推给总检察长。

他表示,国人都希望政府能将类似大专法令的钳制性法令,如内安法令和报章的出版与印刷法令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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