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The Edge》在上周报道和突出了“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习惯地多付以筹集资金”。该公司在2012年5月和2013年分别发行17亿5千万美元(56亿令吉)和30亿美元(96亿令吉)的10年期债券筹资。
我随後质疑,令人震惊的是当中的1亿9千600万美元(6亿3000令吉)和2千830万美元(9千零600万令吉)是在“特定佣金丶费用与开销”的项目下被扣除。有关数目占了集资中惊人的11.2%和9.4%。
市场调查发现,支付给投资银行家的其他实体和政府的标准收费,只是介于0.1%至2%而已。大马航空公司(Penerbangan Malaysia Bhd)筹集10亿美元的资金,只不过是支付0.5%的费用和开销。此外,墨西哥和乌拉圭政府,分别发行总额为39亿美元和20亿美元的债券,也只不过是分别扣除0.2%和0.1%的费用和开销。
这些筹集资金的活动,都是由高盛集团独家管理和安排,但却只有1MDB被质疑缴付了过高的“佣金丶费用和开销”而需给予独立的澄清。
高盛集团的解释
今年10月29日,财经日报《The Edge》的封面报道标题为:“高盛集团表示没付款给第三造”。报道指出,高盛集团表示在贷款献议书上阐明的“特定佣金丶费用与开销”,其实只是“标准的术语,用来陈述高盛因为承担承包相关债券的风险而获得的回筹”。
报导指出,高盛集团亚太区公关主任奈洛(Edward Naylor)表示:“除了提供专业的法律和会计公司费用之外,在这些相关的交易中,1MDB或高盛集团并未支费用或佣金予外部的第三方,我们也从来没有被1MDB或其他人要求支付这一类费用或佣金。”
1MDB的解释
接着在10月31日(星期五),1MDB澄清“所有的这些债券多数是以折价债券模式发行。”
它表示,因此,大部份的“佣金丶费用与开销”实际上并没有支付给高盛售团,它其实是给予参与筹资活动的债券持有人的一项“折扣”。
1MDB说:“我们要明确指出的是,大部份债券的票面价值和收益所得之间的差异是归属于债券以折扣价格发行。这项决定是要确保不论是基于内部和外部的市场因素丶献议完成的速度以及承销规模的大小为何,都能够顺利地完成集资。”
矛盾的答案
我必须说,我对高盛集团和1MDB在投资银行家提供详细贷款文件内的过高“佣金丶费用与开销”议题上,竟然能够给予截然不同的答案而惊呆了。
高盛表示佣金并没有支付给任何第三方,而这笔15 亿4千万令吉的费用是支付给他们,并且是作为法律和参与该筹资活动的法律谘询和会计开销。
另一边厢,1MDB却宣称这笔15亿4千万令吉的大部份费用是提供予债券持有人的一项折扣,而不是支付予高盛。
谁在说真话?
高盛集团和1MDB提供的答案是彼此直接冲突的。这个冲突甚至更为可怕的是它渉及数以十亿吉的筹集资金规模。
究竟是谁在说真话?有没有任何人说出事实的真相?亦或双方都只是说了一半的真相?
为了尝试找出真相,我查阅了上述由高盛集团分别在2012年5月和2013年3月为1MDB进行筹集资金的发行说明书(Offering Circulars)。
所有的这些文件确认了“发行价格”为100%,意即每一债券售价1令吉,债券持有人将支付1令吉。然而,在有关文件内,却完全没有提到或触及为债券持有人献议任何的“折扣”。惟提供折扣肯定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而这些折扣几乎总是会在这些“发行说明书”或招股书内志明。
此外,这两份献议文件中都志明高盛集团国际(GSI)“承诺招收债券认购人,如果未能招到认购者的话,GSI担保自己购买,并且没有折扣,需缴付100%的债券本金总额。作为其服务,GSI的收费及佣金将会从债券的收入中扣除出来。”
这意味着,如果GSI无法成功吸引1MDB债券集资活动的投资者,那麽GSI就得承保全部100%的债券价值。对于这些服务,GSI将在“特定佣金丶费用与开销”内分别要付出1亿9千620万美元和2亿8千324万美元。换句话说,由于它已完全签署并承担责任,为何仍然需要1MDB给予“折扣”?
因此,除非由GSI和国律师组成的小组,包括Linklaters LLP and Baker & McKenzie LLP所准备的发行说明书对于前瞻性的投资者不诚实,否则,就是1MDB通过宣称提供债券投资者折扣,企图掩饰这笔已残酷地支付了的“佣金丶费用与开销。”
只有一个办法1MDB去证明其批评是错误的,但不是通过提供“所有的这些债券多数是以折价债券模式发行”这种胡编乱造的答案。它是通过准确的详情揭穿这笔已支付的15亿4千万令吉的“佣金丶费用与开销”──有多少给了高盛丶多少给了律师丶多少给了哪一位会计师丶多少是用作杂项费用和给了多少折扣,如果还有的话,给予债券投资者。
如果1MDB无法提供类似由高盛集团所核准的名单,那麽马来西亚人民只能猜测1MDB正在掩盖真相,而我也要重申1MDB的最高领导层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在15亿4千万令吉的“特定佣金丶费用与开销”议题上,究竟是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或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在撒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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