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

起诉潘俭伟1MDB诽谤案 · 纳吉申请删宣誓书段落

转载自《马新社》:

(吉隆坡17日马新社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入禀申请,要求删除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在一马公司诽谤诉讼中,所入禀宣誓书的数个段落。
纳吉代表律师诺艾美莉告诉记者,其当事人要求删除这些段落,是因为潘俭伟所发表的诽谤言论只是道听途说,本身却毫不知情。

她指出,纳吉也入禀另一项申请,要求删除第二答辩人陈志刚(译音)抗辩书的数个段落,理由是他所提出的抗辩不属于合理评论。

这两项申请是在5月25日入禀。

此诉讼今日在高庭副主簿官帕瓦妮面前过堂;潘俭伟的代表律师是阿里夫,陈志刚的律师是沙希。

诺艾美莉指出,高庭择定于7月24日聆审纳吉的两项申请。

另外,阿里夫指出,法庭也定于同样的日期,聆审潘俭伟要求撤销纳吉诉讼的申请。

他说,法官瓦兹阿兰将聆审这3项申请。

潘俭伟是在5月8日入禀撤销纳吉诉讼的申请,理由是起诉人纳吉没有法定地位向他兴讼,并指有关的诉讼是在刁难并且滥用法庭程序。

纳吉是以个人身分,在今年3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也是民主行动党宣传主任的潘俭伟诽谤。

现年61岁的纳吉通过哈法利赞及艾莎律师楼向主簿署入禀诉讼,并将42岁的潘俭伟,以及51岁的新闻网站人民媒体拥有人陈志刚,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纳吉在诉状中说,在去年11月13日,也是雪州行动党主席的潘俭伟,在该党的一项筹款晚宴上,针对一马公司的课题发表演讲,演讲的视屏由第二答辩人和/或其代理上载至人民媒体的优管,以及人民媒体的网站。

他说,这段视屏随后也由第一答辩人和/或其代理分享至面子书,第二答辩人和/或其代理,则是在人民媒体的面子书分享。

纳吉要求取得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堂费,以及禁令,以阻止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或他们的代理,继续针对他发表诽谤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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