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当今大马》:
雪州三家特许水务公司正式拒绝雪州政府的收购献议,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批评,这显示中央未能履行与雪州政府的承诺,因此促中央政府强制收购水务公司。
潘俭伟也呼吁,作为反制手段,雪州政府应该拒绝发出执照予中央政府的冷岳2滤水站计划。
《太阳报》报导,商业高峰集团(Puncak Niaga)和金务大(Gamuda)都正式拒绝雪州政府投资臂膀——达鲁益善集团(KDEB)收购他们旗下水务公司的献议。
要求更高收购价格
商业高峰集团昨天向大马股票交易所发布了上述通告。该公司控制了雪州两家特许水务公司,即负责滤水设施的商业高峰水供公司及负责输送水供的雪州水供公司(Syabas)。
商业高峰重申,要求雪州政府提供“特定的澄清和确认”,其中一项条件就是要求更高的年度回酬,即15%而不是12%,以便补偿该公司未来的损失。
该公司也要求,移除献议收购中的仲裁条款,认为该条款违反了自由经济的精神,并坚持认为只有年度回酬可以列入仲裁的项目。
“这仲裁条款对Puncak Niaga的少数股东及其他股东不利。”
要求雪州还清赔偿
商业高峰称,雪州水供公司已经指出,献议收购的谈判应该建立在双方自愿买卖的基础。中央政府其实握有雪州水供公司的黄金股权,因此全权掌控该公司。
另外,根据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指出,商业高峰提出的其他两项条件是:还清因雪州政府不增加水费的具争议性赔偿;拒绝由雪州政府对商业高峰和雪州水供公司的资产作出精密审核(due diligence)。
金务大:献议价过低
另一方面,金务大握有雪州水务公司(Splash)的40%股权,该公司昨天向大马股票交易所发表通告表示,碍于雪州政府的献议收购“对公司有不良的后果”,因此不能接受该献议。
“给予雪州水务公司的收购价格是2亿5060万令吉,相比之下雪州水务公司的资产净值是25亿4000万令吉(2013年12月31日的估价),因此将导致公司蒙受9亿2000万的巨大亏损。”
金务大公司指出,献议收购价格比雪州水务公司资产净值的10%还要低,因此该公司不能接受这样的献议。
该公司表示,雪州政府在2009年7月及2013年2月提出的献议收购价格比较接近雪州水务公司资产净值。
该公司也强调,雪州政府的收购价格是不合理的,将损及雪州水务公司的股东利益,其中有许多是政府机构,如雇员公积金局(EPF)、退休基金局(KWAP)、土著信托基金及退休基金,另外还有外国投资者及公众。
该公司也表示,为了解决估价的争议,该公司准备将此收购案交由国际仲裁,以便根据国际接受的方法估价。
Abass集团接受收购
目前,只有雪州一家水供特许公司接受雪州政府的献议。
《太阳报》报导,雪州投资臂膀KDEB的子公司雪州柏郎集团(Kumpulan Perangsang Selangor Bhd,KPSB)接受雪州政府的献议,准备让出其掌控的Titisan Modal公司的90.83%股权。后者控制了雪州水务集团(Abass)。
该公司也准备让出其控制的雪州水务公司(SPLASH)30%股权。
雪州与中央签署备忘录
雪州政府是在三个月前,通过投资臂膀达鲁益善集团(KDEB)以96亿5000万令吉,献议收购雪州4家水供特许经营公司:雪州水供公司(Syabas)、商业高峰私人有限公司(Puncak Niaga)、雪州水务公司(SPLASH),及雪州水务集团(Abass)。
今年2月26日,雪州与中央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让雪州政府以96亿5000万令吉的价码,接管雪州所有水供特许经营公司。
中央政府也会注资20亿令吉,来协助雪州完成收购水供公司。
作为交换条件,雪州政府也同意中央政府继续兴建备受争议的第二冷岳滤水厂计划,并将确保所有批文在30天内发出。
质疑中央政府无法履诺
潘俭伟今天发表文告表示,雪州3家水供特许经营公司拒绝雪州政府的收购献议,表明中央政府已经无法履行其承诺,确保水供公司接受雪州民联政府的收购献议。
潘俭伟表示,基于国阵政府最终没有兑现与其达成的协议,雪州政府也不需要针对冷岳2计划提出的土地权利丶存取权限和其他准证的要求,授予所有的附加批准。
“为了确保有关的谅解备忘录保持不变,目前是时候由联邦政府兑现其承诺,那就是宣布它将即刻行使水务业法令(WSIA)下赋予的权力,特别是援引第114条文即基于特许经营合约的赔偿模式细则,强制收购这些水务公司。”
吁拒绝批准冷岳2滤水站
潘俭伟说,雪州民联政府可以通过行政议会和州议会,在雪州法律和联邦宪法下行使它被赋予的权力,拒绝发出或颁发任何执照予中央政府的相关实体以进行冷岳2滤水站计划。没有这些附加的批准,冷岳2计划无法进行。
“民联政府和其行政机关将不会被中央政府所骗。我们将不会背叛雪州选民对于我们的信任,并且将会竭尽所能与国阵政府对抗,以确保雪州人民的利益获得充分保护。”
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三家水供公司拒收购献议 潘俭伟反促中央强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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