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反驳医疗服务豁免消费税 潘俭伟斥苏巴玛廉无知或撒谎

转载自《当今大马》:

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议员潘俭伟批评,卫生部长苏巴马廉宣称国内医疗服务成本将不会随着消费税实施后上涨的说词,若非无知就是撒谎。

根据媒体日前报导,苏巴马廉表示,国内医疗服务成本将不会因为消费税在2015年实施后上涨。

苏巴马廉表示,这是因为在一般上,医疗是豁免消费税,而且卫生部将会深入研究,并在推行消费税时详细列出免征消费税的医疗服务项目。苏巴马廉也呼吁外界“不要对国内医疗服务成本作出揣测,以避免混淆民众”。

促苏巴马廉停止混淆

针对卫生部长上述言论,潘俭伟今日发表文告,反促苏巴马廉应该停止发表误导言论“以免混淆民众”。

他痛斥卫生部长和许多其他国阵领袖,要不是对于何谓豁免消费税方面无知,抑或选择不诚实。

他指出,政府实施消费税的网站已经通过以下例子,清楚地解释了何谓“豁免消费税率”(见图表):

他说,实际上豁免消费税的产品或服务,只是意味着由供应商给予消费者的物品将不会实施消费税。然而,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如医院,仍然被要求对于它从供应商处购买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缴付消费税。

潘俭伟举例说明,医院目前从医疗供应商处购买价值50令吉的药物后,以55令吉或赚取10%的利润卖给病人。

“可是,一旦实施消费税,医院将被要求支付给医疗供应商50令吉加上6%或相等于3令吉的消费税,因此,医院的成本将增至53令吉。如果医院要维持对于消费者的药物价格,那么,医院将只赚取2令吉或3.8%的利润。”

“苏巴马廉必定是在做白日梦,相信马来西亚的医院将如此大方,吸纳所有因为实施消费税后所增加的成本,以及继续以现有的价格向民众提供其产品和服务,并且承受痛苦的挤压利润情况。”

他说,问题不在于医疗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会否增加,而是增加多少?

医院成本转嫁给病人

他也假设,医院非常友好,以及决定只把所增加的成本转嫁给病人,以上述例子为基础,那么售卖的药物价格将只从之前的55令吉增至58令吉。

“这增加的3令吉是由医院支付给政府的消费税,因此,医院只是收回其实际增加的成本。至于这58令吉,它将已经导致消费者的医疗费用成本增加了5.5%。”

“然而,大多数医院和企业都将以他们的成本利润为基础,为产品和服务定价。在上述例子当中,其利润为10%,如果医院要维持10%的利润,那么他们将向病人征收53令吉加上10%的盈利或5令吉30仙,而消费者最终付出的价格为58令吉30仙。”

“与55令吉比较的话,这将意味着消费者最终将完全承担所增加的6%或相等于消费税所征收的利率。最后,医院决定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将是完全合理的。”

他继称,在上述例子当中,医院可以58令吉30仙出售药物,或者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以59令吉的价格出售药物。

“这与没实施消费税之前的价格相比,其影响性是增加了7.3%。实际上,政府不可能控制实施消费税后在医院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亦如到了今天,仍然没有办法管制在不同的医院会有不同的收费般。”

无法理解消费税影响

他指出,依据财政部针对“豁免消费税率”的解释,很明显的国阵部长,要不是无法理解消费税所带来的影响,否则就是他们选择对其负面影响撒谎。

“不管怎样,他们应该停止宣称价格将不会上涨来误导人民,相反的,他们应该警告人民准备好实施消费税带来的影响,以避免‘不愉快的惊喜’发生。”

他说,鉴于国阵政府无法停止数以十亿令吉的挥霍浪费丶停止贪腐和终结任人唯亲,民联将继续反对实施消费税。

“更糟的是,国阵竟然选择还有逾80%的马来西亚人所赚取的收入都不够资格缴付所得税当儿,宣布将实施消费税,这意味着不成比例负担的累退税(Regressive tax),将落在穷人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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