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民联领袖对支持信各持己见,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赞同雪州大臣卡立,指有需要继续发出支持信,但纯粹是为公共福利设施,不过雪州行动党和公正党国会议员反对继续使用支持信,要卡立马上全面废除这做法。
《马来西亚局内人》引述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依布拉欣的说法,要民联雪州政府"忽略"任何欲索取政府合约的支持信。
安华也是雪州经济顾问,他声明,任何政府合约应该以正常、公开招标系统颁发,而目前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发出支持信,帮助各公司取得合约的做法并非必要。
"州政府必须忽略涉及招标、旨在替公司索取合约的支持信。不需要使用支持信为公司取得政府合约。一定要经过正常、公开招标过程。"
指涉及福利可予协助
无论如何,安华并没有说明要州政府废除发出任何类型的支持信,只称支持信仍有一定需要,以能够帮助选民,如在提升公共福利设施方面,支持信就可以缩短程序时间。
"那得视情况而定,你不能够轻易就撤销使用支持信。若你说是废除涉及影响政府招标程序的支持信,那就没问题。但还是有人民、选民需要帮助获取奖学金,或者修理排水管。"
"作为一名人民代义士和国会议员,我们有资格帮助这些人。我们要尽可能帮助我们的选民有时候我办公室会收到上百份信函,支持信有时候能够简化帮助选民的过程。"
促大臣应果断废除
对于部分雪州民联州议员和国会议员依然延续国阵做法发支持信,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感到失望。
潘俭伟称,不应该再为继续使用支持信而找借口,并且认为那是属于"滥用程序"。
"我当国会议员以来,我不曾发出或签署任何支持信。那是不道德的。因为使用支持信,一家公司就可以获得优先权?合约应该完全依据公司绩效来颁发。"
他认为雪兰莪州的州务大臣卡立应该给予指示,果断行动,废除任何类型的支持信。
" 我们没有借口指公务人员就是要求支持信的人,或者称前朝国阵州政府先开出先例,所以这广泛被接受的做法就难以去除。我们从人民口中获得的回应是‘et tu, Brute’(拉丁语,意指:你也有份吗)?那我们与国阵有何不同?"
他建议,民联成员党应该实行更严厉方针,废除发支持信的做法。同时,他声明会在下一轮行动党行政会议中讨论此事。
指既得利益者成绊脚石
行动党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则声称,雪州不肯废除发支持信的做法主要是源自州内政党和公共服务工作者的既得利益(entrenched interests)。
他表示,州行政没有认真看待此事,同时要求卡立应在半年内废除这种做法,以公开招标系统取代。
不过,公正党格拉娜再也国会议员罗国本就质疑雪州政府是否有能力全面废除支持信。
他赞同不应该有支持信,认为既然雪州无法全面废除发支持信做法,责任就落在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赶走州内涉及贪污的民联代表。
"我鼓励反贪委替我们展开清洁工作。如果民联党员贪污,请替我们清干净。"
承认州议员皆发支持信
民主行动党中委兼雪州议长邓章钦已经承认,所有民联州议员,包括他自己都曾给承包商和公众发出支持信取得政府合约。
不过,邓章钦强调这做法已经逐渐被废除。他称民联会在这问题上陷入窘境,是因为公务人员有时候坚决要起这些信函。
"如果事情出了差错,官员不想被责怪,而承包商若没有取得支持信,又会陷入困境。"
他指出,有时候政府表格需要民联州议员和国会议员的支持,其中包括雪州经济策划小组(UPEN)给新承包商的表格,以能够被纳入承包商行列之一。此外,在有关选区内更新网咖执照,州政府会需要州议员的认可。
在郑文福支持信事件发生后,卡立曾呼吁所有议员勿再发出商业目的支持信,以免人民对政府失去信心。不过,他昨天转变立场,指州议员和国会议员可继续发出推荐信和支持信,因为那是善意的作法(done in good faith)。
《星报》在7月杪爆出雪兰莪州市议员涉嫌盗用行政议员信头和印章取得百万合约的事件,郑文福被点名后一度否认指控,但后来被发现为其儿子所属的公司争取政府工程合约,遭行动党开出党籍。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支持信=滥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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