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星期二

14亿美元转入无关公司 潘俭伟促一马公司说明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4-4-2016(星期一)于吉隆坡发表文告。

一马发展公司(1MDB)再次虚伪地否认制作好莱坞影片《华尔街之狼》的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所获得的资金是源自该公司。

全世界的新闻机构已刊载《华尔街日报》的爆料宣称,由里扎阿兹士成立的红岩电影公司所拍摄的电影《华尔街之狼》所获得的1亿5千500万美元资金,乃是源自一马公司。
《华尔街日报》指出,一马公司已支付14亿美元予阿尔巴投资PJS公司,这家公司是在2012年于英国维京群岛(BVI)设立。

有关付款是作为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为一马公司发行35亿美元债券的一项投资抵押金的担保。然而,IPIC一间具有相似名称的子公司即阿尔巴投资PJS公司是在阿布扎比设立。

红岩资本(Red Granite Capital)随後直接收到1亿500万美元,以及通过中介从阿尔巴(BVI)间接获得另一笔5千万美元的资金。红岩资本随後为红岩电影公司提供资金。

一马公司针对有关报道迅速地作出非常简短的否认,一马公司表示它“从来没有投资或转移资金给红岩电影公司,不论是直接或通过中介”。

无论如何,一马公司未能解释的是,为什麽它要作出上述抵押付款给阿尔巴(BVI),这似乎是一个与IPIC完全没有关连的实体?一马公司可否澄清谁是最终的得益者,以及阿尔巴(BVI)的持有者是谁吗?

如果一马公司不能确定阿尔巴(BVI)的持有人,那麽它为何要转移一笔如此巨额的14亿美元资金予该公司呢?

因此,这从理论上来看,转移这笔14亿美元的资金是合法的,以便作为提供一个抵押金的目的。但细查之下,它可能已构成一项企图要掩盖通过神秘的阿尔巴(BVI)机制来挪用资金的欺诈。

倘若一马公司无法就阿尔巴(BVI)的背景和持有人方面明确地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文件,那麽,任何有关阿尔巴(BVI)并不是一个“中介公司”的否认,都将是毫无诚信的。

事实上,一马公司目前最好要做的事情是,要求IPIC发出一篇官方声明以澄清它与阿尔巴(BVI)的关系,这将平息全球今天针对一马公司的所有指控。鉴于一马公司与IPIC和阿布扎比的亲密关们,为什麽IPIC还不出来参与拯救一马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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