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当今大马》:
早上11点34分更新
少年阿米奴拉昔命案节外生枝,全国总警长卡立不满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扭曲他拒绝向阿米奴拉昔家属道歉的谈话,而下令警方调查。
卡立今日在推特转发潘俭伟的帖文,指示警察网络调查应对中心(PCIRC)及警方调查潘俭伟。
“这个推特故意扭曲事实,企图混淆人民。传召这个人及调查他。”
形容卡立是“暴徒”
潘俭伟昨日在面子书撰文,转贴《马来邮报在线》的新闻,指卡立这一名“暴徒”声称警方在阿米奴的车上找到危险武器,所以枪毙他。
但潘俭伟说,法庭表明没证据显示,警方在车上找到巴冷刀有后继行动,因此法庭宣判卡立疏于职守。
“而现在他甚至拒绝体面地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潘俭伟也在推特张贴同一个文章。
卡立拒向家属道歉
沙亚南高庭周四(3月24日)宣判阿米奴家属胜诉,并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人,须向阿米奴拉昔家属赔偿41万4800令吉。
虽然沙亚南高庭在宣判中指卡立在命案隔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在阿米奴车上找到巴冷刀,此举则是“疏于职守”,但卡立捍卫本身的言论,拒绝向阿米奴拉昔家属道歉。
警员被告无罪释放
阿米奴是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结果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菅人命。
卡立是时任雪州总警长。他当时宣称,阿米奴拉昔企图倒车袭警,事后更在车内找到巴冷刀。
2010年5月12日,此案唯一嫌犯哲奈因在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下面控。沙亚南地庭去年9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处入狱5年。
不过,上诉庭已于2013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哲奈因无罪释放。
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
批警方滥权失误 总警长传召潘俭伟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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