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

雪州水供問題 須參考州政府意見

转载自《东方日报》:

針對雪州水供問題,在為期兩天的雪州國州議員腦激盪會議後記者會上的雪州水供重組計劃顧問兼靈北國會議員潘儉偉表示,他將在幾天內公佈資料,反駁有關水供公司對雪州政府作出指責的不確實報導,並要求中央政府對於其「過早介入」做出合理解釋。

須參考州政府意見

他說,中央政府在本月18日通過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與4家水供公司接洽,即是不妥的做法。他費解,因為中央政府在2008年1月份表示在重組水供公司的服務,由雪州政府來領導,但現在似乎反客為主。「這個是中央政府所作的決定,現在卻做個急轉彎。」

潘儉偉強調,與水供公司合作的合約必須要由三方締約方能落實,即是中央政府,雪州政府及水供公司一起進行協商。「因此,他們(中央政府)是不能直接(與水供公司)進行談判,而邊緣化雪州政府,這個是行不通的。」

他解釋,水供的70%的資產皆屬於雪州政府,運作的業務則屬水供公司,但是水供的資產依然是屬於雪州政府,這也意味著,最終還是由雪州政府來處理水供的事務。

「現在中央政府說要領導,我們會要求部長解釋,他們要和水供公司談判什麼,他們(中央政府)不能把州政府邊緣化,在法律上,也須參考州政府的意見的。」

在本月19日,雪州4家水供公司一致的拒絕了雪州政府開出的條件,其中雪州水供集團(ABASS)及雪州河水水供公司(SPLASH)依然有商討的餘地,唯雪州水供公司(SYABAS)及商業高峰(PUNCAKNIAGA)則非常地堅決拒絕雪州政府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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