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中国报》:
(吉隆坡22日訊)雪州水供重組計劃顧問潘儉偉指出,雪州政府掌握州內70%水供資產,如果中央政府、商業高峰、雪州水供有限公司堅持自行重組水供公司,雪州政府有權不賣水給他們。
他說,能訊部去年設立的雪州水供重組小組決定,雪州水供重組計劃以雪州政府為主導,惟該部如今要求將小組納入中央重組小組內,這無疑是在反轉局勢。
他說,州政府每次都有向能訊部匯報收購進展,部長向來沒有反對,誰料在將完成階段,商業高峰、雪州水供有限公司360度轉變局面。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雪州水供公司,即商業高峰集團和雪州水供有限公司拒絕州政府收購獻議時,這麼指出。
將進行內部會議
雪州政府開價52億令吉收購州內4家水供公司,惟據知,中央政府也有意爭奪水供公司主權。
潘儉偉說,如果由中央政府與商業高峰及雪州水供有限公司談判,仿佛邊緣化雪州政府,這種事情不應該發生。
他指出,小組將在近期內公佈水供重組計劃詳情及向公眾匯報,並會逐一反駁雪州水供有限公司執行主席丹斯里羅查里的指責。
他透露,如果該集團認為,州政府的收購价格不合理,州政府愿意開放由中央去談,惟條件是有水供价格必須是最低价。
他強調,州政府並非在賣水,州政府的出發點只是以現有的水供資產,給予人民最低的水供价格。
他堅稱,州政府與4家水供公司的談判在本月23日方截止,可是上述2家公司卻在此時發表明,這可帶來負面影響。
他指出,在4家水供管理公司即雪州水供有限公司、雪州水務公司、雪州水務集團及商業高峰談判收購事件中,雪州水務公司及雪州水務集團態度尚有談判空間,惟雪州水供有限公司及商業高峰卻態度堅決。
他說,該小組將進行內部會議,以尋求進一步對策。
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2公司自行重組 雪政府有權不賣水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