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在新加坡审讯期间的最新爆料,揭露了SRC国际公司如何使用与一马发展公司相同的可疑投资基金来挪用类似的资金

根据美国司法的揭露,马来西亚人民现在完全熟悉了一马公司如何挪用了高达7亿美元的投资基金,以及其中大约有7亿3千100万美元最终汇入首相的大马银行(Ambank)私人户头。

一马公司在洗钱时采用的其中一个关键模式是,首先把钱转移到看似合法的投资基金;接下来,这些资金随后将通过现钱方式转到由刘特佐和其伙伴创设的“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以被利用或进一步支付给第三方。

例如,之前由德勤大马稽查的一马公司2013年及2014年财务报表显示,将近有16亿美元在没有提供任何详细信息的情况下投资在海外基金。

从美国司法部的文件中,我们现在知道了一马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公司,已经于2013年在Devonshire 成长基金(6亿4千600万美元)丶企业新兴市场基金(4亿1千500万美元)和Cistenique投资基金(5亿3千100万美元)进行投资。从这些资金中,一笔126万5千美元的款额转移到两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即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 and Granton Property Holdings,它们是由Eric Tan Kim Loong,也即刘特佐的伙伴所持有。而从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一笔6亿8千100万美元的款项转移给拿督斯里纳吉。

对于获得公务员退休金局(KWAP)资助40亿令吉的SRC国际公司,它由德勤大马稽查并截至2014年3月的财务报表显示,一笔高达38亿1千万令吉的款额被归类为“马来西亚以外的投资组合” (investment portfolio outside Malaysia)。

除了我们过去通过国会的回答已发现的,投资在Mongolia’s Gobi Coal and Energy Ltd的一笔6千万美元款额已经失败以外,马来西亚人民就“被遗弃在黑暗中”( left in the dark),因为人们并不知道这些资金究竟已经投资在哪里和怎样投资。

尤其是当瑞士总检察长于2016年10月5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一笔8亿美元的资金似乎已被SRC主权基金进行在自然资源的投资被挪用”後,马来西亚人民最担忧的事情已经实现。

瑞士总检察长进一步补充说:“其次,它被怀疑涉及‘庞氏骗局’计划的投资,致力于隐瞒挪用来自SRC基金和1MDB的资金。”

上周,我们接获来自在新加坡法庭的确认,聆审瑞意银行前职员杨家伟的案件正进行中,而来自SRC国际的钱已经通过相同的洗钱方式被用来掩盖上述转移到一马公司的投资基金。

在接受控方的盘问,杨家伟供证时指出,该计划是为SRC国际设计的,以便在2011年投资在一个名为企业新兴市场基金(EEMF)的信托基金。这是相同的确切基金,供作一马公司挪用如以上所述的4亿1千500万美元。

杨家伟解释说信托基金是一个客户端,在SRC案件中,将直接指示基金经理如何处理这些投资的钱。

杨家伟也告诉法庭,SRC要求EEMF延长一笔1亿美元的贷款予一家名为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即最终受益持有者为Eric Tan Kim Loong的公司,就如 Tanore 和 Granton。杨家伟进一步揭露SRC随後给予赔偿,屏蔽如果BSI把所有钱都丢失了的责任。

在新加坡法庭的揭露是爆炸性的。他们不仅可以信任针对SRC国际“投资在海外投资组合”的38亿1千万令吉实际上都已被窃取的怀疑和指控,如同在一马公司所发生的一样;他们也揭露一个事实, 即这些“投资基金”如EEMF接受来自SRC的直接指示,就关系到有关资金如何被使用及如何向有关各方提供赔偿。

以上所述已经证明,首先,EEMF丶Devonshire和Cistenique投资基金是一马公司和SRC已参与的假投资(sham investments);其次和更具破坏性的是,SRC直接发出指示把这些资金被挪用至相关的实体亦如Blackstone。

我们呼吁财政部长针对已发生在SRC国际的交易作清楚交代。我们也呼吁有关当局,包括警方丶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国家银行展开全面的调查行动,特别是针对那些牵涉到盗窃罪行丶刑事违反信托(CBT)和洗钱活动的该公司管理层的董事。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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