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政府必须公开撤销达祖丁遭法庭谕令偿还的5亿8900万令吉赔偿的原因

法庭判决原本谕令马航前主席达祖丁必须偿还财政部100%持有的国民资产(Danaharta)5亿8900万令吉,但他现在却可以一毛钱都不还彻底翻身。

吉隆坡高庭是於2009年12月7日谕令达祖丁,偿付国民资产及其两家子公司所有欠款,同时,所有偿还款额在完全清还前还必须依照马来亚银行基本贷款利率2%计算偿付;高庭也驳回达祖丁的欲索取不包括损害和成本赔偿的140亿令吉反起诉。

国民资产是根据达祖丁于1994年购买政府所持有的马航的32%股权时,向银行贷款17亿9200万令吉的金额来计算、索偿。

达祖丁答辩时声称,他从未想过以个人身分承担贷款期限,因为政府已同意在他从国家银行手中把马航股份买过来时所发生的任何亏损与责任,都将获得补偿此一项重要协议。

他也表示,是前首相敦马哈迪及前财政部长敦达因二人“指示”他以每股8令吉购买当时市值不过3令吉50仙的马航股份。

然而,政府却作出令人震惊的决定,即指示国民资产完全注销达朱丁的欠款,以“解决”这宗仍上诉庭诉讼程序中的案子,纳税人的金库立刻损失5亿8915万令吉。

首相兼财长纳吉必须马上解释,为何国阵政府注销达祖丁的债务,让后者甚至可以在不需要在上诉庭抗辩的情况下,咸鱼翻身。而且,政府已在高庭赢得官司,因此,这项决策的背后原因耐人寻味别有居心。

国阵政府的决定证明他们故意放过自己的朋党,即使此举造成政府数亿令吉损失也在所不惜。请问纳吉的“经济转型计划”在那里?首相向外国投资者宣示的“将不会再容忍寻租和任免权”的承诺又在那里?

又或者说,有鉴于敦马哈迪和敦达因两人的弥补承诺,所以达祖丁无需对有关损失负起任何责任,因此政府才与达祖丁协议达至庭外和解?

如果后者是主要原因,那么纳吉必须即刻采取行动,对付这两名不只是犯下严重疏忽的前任首相和前任财长,他们两人甚至故意提供担保和弥偿给达祖丁以私有化马航。

假设损失百亿令吉的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丑闻,可以让两名前任马华交通部长敦林良实和陈广才,因涉及误导内阁而被提控,那么敦马哈迪和敦达因,也必须因可能提供非法担保和弥补他们的朋党而接受调查。

从上述庭外和解案看来,国阵政府显然没有政治意愿以审慎的方式管理我国财政。在任人唯亲和排挤问责制的国阵政府治下,大规模的财务破漏丶贪污与浪费问题只会继续下去。

首相署部长依德利斯不断警告,如果我们不审慎管理财务,国家将会破产。倘若国阵继续执政多两届,那么依德利斯的警告真会成为事实。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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