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星洲日报》: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指出,工程部長拿督沙茲曼建議折扣大道收費給“遠途”公路使用者是不切實際及不能被接受的。
他說,部長指因為住得很遠不是交通使用者的選擇,因此不應該受到懲罰,支付高額的大道收費;然而,交通使用者若住的距離近,是否就該受到處罰。
他質問:“為甚麼要交通使用者使用較短的路而多付些,而補貼那些使用更長的道路者?”
潘儉偉今日(週五,5月1日)發表文告說,這種想法很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它也將是其行政和執法者的惡夢,大道特許經營者或政府都不可能管理好這樣的一個系統。
“這種措施沒有辦法解決獲得豐厚利潤的特許經營權,讓全民曾收高額過路費的事實。例如,白蒲大道的淨利潤率在2008年達到48.7%,而南北大道獲得了更高的盈利,2007年財政年度為止是57.3%。這些天文數字的利潤顯然是不能被規範的基礎設施業接受的。”
他強調,行動黨大道還原小組已經呈交了備忘錄給前任工程部長,政府已有足夠的財政資源收購一些高速公路,這條款非常明確地在合同中規定,這當然,得由所有當事方心甘情願同意。
2009年5月3日星期日
優惠路費建議不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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