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不滿被指曾在獅城犯罪被捕‧潘儉偉起訴內長前鋒報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9日訊)因不滿被指曾在新加坡犯罪被捕,行動黨宣傳秘書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已正式入稟高庭,起訴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馬來西亞前鋒報》等三造誹謗!

潘儉偉是於去年12月9日入稟高庭,他在訴訟中把阿末扎希、持有《馬來西亞前鋒報》的馬來前鋒(馬)有限公司及該報集團總編輯拿督阿茲依沙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他在訴訟中聲稱,阿末扎希於2011年3月18日在一篇題為“東尼(潘儉偉)曾在新加坡被逮捕”的文章內,發表了對他構成誹謗的言論,而《馬來西亞前鋒報》在沒有經過任何查證的情況下,刊登了有關文章。

他宣稱,有關文章內容指他因犯罪被控上新加坡法庭面審,以致他喪失在當地出任國會議員的資格,不過,後來卻通過走後門的方式獲釋。

指控誹謗損形象聲譽

潘儉偉指出,有關文章影射他是一個擁有前科的犯罪者、涉及刑事罪行、因犯罪被新加坡當局提控及逮捕、與新加坡政府擁有不當的關係、有意成為新加坡國會議員,是一名對大馬不忠心及不愛國的人。

他說,有關誹謗性言論導致其形象和聲譽嚴重受損,並遭到民眾的仇視和鄙視。

他認為,答辯人的言論是具有惡意企圖及不負責任的,且表現出他們不專業的一面。

他說,身為一家平面媒體,《馬來西亞前鋒報》甘心被利用為刊登欺騙和誤導性報導的工具,雖然他較後曾於去年6月17日發函,要求答辯人撤回有關報導或文章及賠償,惟答辯人迄今仍拒絕這麼做。

鑑此,他在訴訟中除了要求答辯人賠償外,也要求高庭發出禁令,禁止答辯人本身或通過任何代表繼續發表或刊登相關的誹謗性言論及文章。

另一方面,代表《馬來西亞前鋒報》的律師朱仕謹披露,高級助理主簿官諾阿麗查已擇訂案件於2月11日過堂,並諭令答辯人必須針對潘儉偉的訴訟入稟答辯書。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