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收集选民抗议选区划分违宪 槟政府和八行动党议员呈书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下午3点33分更新

今天是针对选区划分,向选委会提呈抗议的最后期限。槟州政府赶在截止日期前提呈抗议书,同时,8名行动党国州议员也成功通过收集100名选民的签名,抗议选区划分违反宪法条款。

8名议员分别是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升旗山国会议员再里尔( Zairil Khir Johari)、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斯里德里玛雷尔、亚依淡州议员黄汉伟和垄尾州议员杨顺兴。

槟首长林冠英是今天在相关议员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宣布上述消息。

胪列5个初步抗议原因

林冠英是亲自以首长名义代表槟州政府提呈抗议书,他在8页附件中胪列5个初步抗议的原因。

第一,选员会今年9月15日提出选区重划建议时,抵触联邦宪法和违反法律,并在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第(2)节提出建议前,未依循宪法第13附录第2(c)和(d)条文阐明的强制性事项,而抵触该条款。

根据第2(c)条文,州内每一选区之选民人数必须大致相等,除非因为顾及与乡区选民联系之更大难处,以及乡区选区所面对之其他不便,而必须对该类选区给予根据面积的加权措施。第2(d)条文则阐明,必须顾及因选区更动而造成之不便,及维系地方纽带。

第二个抗议的理由是,志期2016年9月15日的通告没说明“选区重划建议的效应”和提供全面的资讯,让他们有效地陈情。选委会没使用合理的资讯传达手法,说明选区重划建议带来的效应,而无法让任何人确定他们如何受影响。

第三、由于资讯不足,而且选委会的官网难以登入,30天时间并不足以让他们提出抗议。第四、选区重划的建议不符基本人权的公平原则。第五、任何在地方性听证会之前、之时、之后出现的其他重要事项。

没有按照宪法执行任务

林冠英在抗议书指出,选委员会没有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第(2)节来执行任务。因为,选区重划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之前偏差,意味所提出的建议应减少选区重划不均,并维系地方纽带。

“但是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却背道而驰,反而恶化了选区重划不均和截断地方纽带。”

“第二,选委会的建议及重划选区,无法反映出选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联邦宪法》第13附录第2(c)条款已经清楚列明,每一个国会及州选区的选民人数必须大致相等。”

“然而,若把选举委员会在2016年度就槟州选区重划所提呈的国会及州议席选区重划建议,跟重划选区时所使用的选民册相比,选区重划的建议明显恶化了选区重划不均的现象。”

垄尾比亚逸布爹多三倍

他举例,槟州原本拥有最多选民的国会选区武吉牛汝莪(共有8万1897名选民),是选民最少的浮罗山背国会选区(4万9641名选民)的1.65倍。选区重划建议若被接纳,武吉牛汝莪选民人数将飙升至8万4755人,而是选民最少的丹绒国会选区(5万324名选民)的1.68倍。

“州议席之间选民的分配不均更显不合理。拥有最多选民的垄尾州选区,有4万1707名选民,是选民人数最少的亚逸布爹1万2752名选民的3.27倍。难道选委会认为,在此个案上,3.27倍与1是“大致相等”的?”

“既然这两个选区地理位置是毗邻,要减低不平衡的选民人数分配,其实轻而易举。但是,选委会不但没有致力于减少州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不均现象,反之却增加垄尾选区的选民,并将原有亚逸布爹的一些选民移出选区,使选区重划不均之现象变本加厉。”

他更强调,丹绒国会选区及亚逸布爹州选区并不属于大面积的选区,因此不符合《联邦宪法》13附录第2(c)条款所赋予“额外代表”(over-representation)的条件。选委会的建议未能纠正选区重划不均现象,证明完全不遵守《联邦宪法》及任意行事。

出现撕裂地方纽带现象

林冠英之后点出,选委会的选区重划建议在3个情况下损害了地方纽带。

“第一,在武吉淡汶、班底惹雅及浮罗勿洞这3个州选区,选委会的建议跨越了行政县份(威中与威南、东北与西南)的边界。行政县份乃地方纽带的基础之一,因为许多联邦及州政府的政府机构如教育局、卫生局、警察、工程局及福利局,都有县级单位动作,在在影响或反映民众的生活质量。”

“第二,至少在垄尾、植物园及玛章武莫这三个州选区,被森林及山地隔开的不相关社区,现在却被纳入同一个州选区里。”

“第三,除了峇眼达南及双溪亚齐,所有州议席都出现邻里社区被选区边界切开,以致地方纽带受撕裂的现象。这将使代议士的工作更加复杂,邻里之间面对同一个问题时,被逼寻求不同代议士的协助。很明显的,选委会没有考量到2(d)条款所阐明选民可能面对的不便问题。”

由公正党自行交代详情

林冠英指出,选委会所提呈的建议是不合理的,因为其他更有效、更能遵守及更符合联邦宪法的建议可以轻而易举地落实。

“因此,槟政府要求召开一个听证会,以让他们说明及解释上述抗议,并提供一切相关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论述,同时提出任何仅一步的抗议。”

针对抗议书的各项论点,他也要求,选委会参考由槟城研究院的黄进发、杨佩蓉、尼达姆查希(Nidhal Mujahid)及黄国兴所撰写的《2016年度选区重划对槟州的影响》。

至于公正党选区,他说,该党之后将自行召开记者会交代。至今,他只被领导选区重划研究工作小组的佳日星告知,有8个行动党国州议员的选区提呈抗议。

雪行动党再呈50份抗议


另一方面,雪州行动党国州议员继昨天之后再度提呈50份抗议书,并由雪州选委会副主任卡马鲁(Kamarul Azman Ahmad Sabri)接领。

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王建民指出,有关抗议书显示许多选民对选区重划建议感到不满。

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则抨击,选区重划抵触了联邦宪法第13附录,因为同一个州属的各区选民人数应该大致相同,除了基于一些因素而得以豁免。

昨天,希盟分别在3个州属向选委会提呈超过85项抗议。与此同时,雪州政府也自行通过州务大臣的政治秘书苏海米(Shuhaimi Shafie)提呈抗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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