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4日星期四

必到警局備案‧遇爆竊速聯絡警方

转载自《星洲日报》、《光明日报》:



應善用款項提昇警力 改善治安

潘儉偉在對話會上提到一個80:20的法則情況,他說,警方應將80%資源用在重要罪案上,另外20%資源則放在交通或罪案等方面。

他舉例,警方在90年代時曾動用65億令吉購買軍艦,但至今都還沒能拿到貨,倒不如把這些款項用來提昇警力。

他指出,根據他從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索取的資料,警方人力資源中,40%用在管理物流或行政上,30%用在聯邦後備隊和特別行動小組,餘下30%才是真正外勤執法。

“我曾在國會會議上針對國內治安日愈嚴重議題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卻沒得到很好的答案。我希望居民一起配合,共同向中央政府或警方施壓,改善社會上的高罪案率。”

八打靈再也警方聯絡電話號碼:

靈市警區主任阿尊乃迪:019-6000214

格拉那再也警局長查卡利亞:017-6068929

格拉那再也警局:03-780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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