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星期日

“帕克兰德须证明表现更好” 潘俭伟促重新审核一马财报

转载自《当今大马》:

德勤辞去一马公司稽查工作半年后,帕克兰德取而代之。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点出,该公司的首要任务,即重新审核不获采用的一马公司2013年与2014年财务报表。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无论一马公司委任的新稽查公司,是帕克兰德还是本地会计公司Aftaas(Afrizan Tarmili Khairul Azhar),尚属次要,更关键的应是新公司会否履行“独立稽查公司”的职务,调查一马公司账目。

“这是Aftaas最佳机会,证明他们可以比毕马威、德勤等全球巨头做得更好。他们(巨头)稽查工作一塌糊涂,签发的账目误导或存有欺诈。”

他说,德勤与毕马威无法在2010年3月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查出任何舞弊,而国家银行、瑞士律政司长、美国司法部、国会公账会等却证实,一马公司资金确遭挪用。

首要任务是重新审核

潘俭伟续说,这令德勤与毕马威蒙羞不堪,德勤更不得已宣布不再采用2013年3月与2014年财务报表。

“无论一马公司董事与管理层想什么,帕克兰德或Aftaas有必要详尽核查过去一切可疑账目。”

“因此,Aftaas的第一项任务,就是重新审核与表述,德勤宣布不再采用的一马公司2013年与2014年财务报表。”

“公司法令要求(公司)每年提呈财务报表,而这(财务报表)须由公司注册官委任外来稽查公司批准。履行上述职务,是独立稽查公司的法定要求。若无法在适当时间完成,董事可入狱最高5年或罚款3万令吉。”

“确立了‘正确’的期初结余,Aftaas就可稽查早2015年与2016年账目。 这两份账目早已超过期限。”

德勤财务报表不能用

随着美国司法部在去年7月发起充公行动,一马公司与德勤双双宣布,任何单位不应再采用一马公司2013年与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直至美国法院有所裁决。

Aftaas是一马公司第四家稽查公司。前三家分别为安永、毕马威、德勤。

一马公司前身登州投资机构(TIA)是于2009年3月首先委任永安(Ernst & Young)为稽查公司,但在一马公司提呈首个财务稽查报告前,于2010年9月中止永安服务。

一马公司之后委任国际四大稽查公司——毕马威(KPMG)为新稽查公司,毕马威在2010年、2011年及2012年负责稽查一马公司。

但毕马威之后遭一马公司开除,一马公司之后委任德勤为新稽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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