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国阵认真打击贪污? 陈国伟:立法强制公布财产再说!

转载自《火箭报》:

(吉隆坡22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国伟挑战国阵政府,立法强制朝野议员及民选高官公布财产,以示国阵政府认真打击贪污的诚意。

陈国伟指出,首相纳吉日前签署透明国际组织的选举廉政盟约只是一份“社会契约”,即没有法律约束,也没有设下任何限制,纯粹只是国阵用以掩饰真正贪污问题的“烟幕”。

他说,随着全国大选的逼近,纳吉企图以签署选举廉政盟约的做法,转移人民视线,这只是国阵的政治手段,也是掩饰纳吉政府在过去4年打击贪污失败的手法。

“这只是国阵愚弄人民,让人民以为国阵有意在大选期间认真打击贪污,希望透过签署盟约的方式,骗取人民对国阵的信任。”

陈国伟今日在行动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此指出;其他出席领袖包括行动党全国财政方贵伦、宣传秘书潘俭伟及副组织秘书伍薪荣。

国阵应公布财产

陈国伟指出,事实上,以国阵领袖“不清不楚”的记录,即使是签署了相关盟约,也难以让人民相信他们打击贪污的诚意。

他说,若国阵政府有诚意打击贪污,就应该立法强制所有朝野议员及民选高官,包括州务大臣、州首长及朝野国州议员都必须公布本身、伴侣及家人的财产,以彰显打击贪污及落实干净与公平的大选诚意。

“除了通过宪报,也必须通过社交媒体公布详情,以让全国民众都可以取得相关资料,确保一切公开透明。”

陈国伟指出,国阵政府扬言“打击贪污”是国家关键绩效领域(NKRA)重要项目,然而,自国家关键绩效领域推介至今已3年多,依然不见有任何成效。

他说,单看我国的贪污印象指数排名每年下跌,从前年的排名第56,下跌至去年的排名第60,足以可见我国政府在打击贪污方面的表现有多么的“认真”。

他也指出,根据选举法令,国会及州选区候选人在大选期间的竞选开销分别是20万令吉及10万令吉。

“然而,过去多届大选,国阵候选人无论是输或赢,在投票日后及大选成绩在宪报上公布后,所呈报的大选竞选开销都会超出法令规定的顶限,即分别是国会选区的20万令吉及州选区的10万令吉。”

国阵一直走漏洞

他说,这些国阵候选人都会声称,额外竞选开销都是由他们的“支持者或朋友”所承担。

他说,这也说明了,纳吉所签署的选举廉政盟约,尽管已阐明签署人必须遵守《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但当中仍存有漏洞,候选人依然可以使用超出法令规定的竞选开销顶限。

陈国伟询问,这种情况下,选委会该如何确保有关候选人遵守《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透明国际组织又可以如何确保国阵候选人的竞选开销不超过法令规定的顶限?

“若相关问题无法获得有关单位的保障,将对民联候选人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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