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少繳3%徵稅款項多?

转载自《光明日报》:

潘儉偉:須多付稅

許多人都認為繳付8%公積金等於所繳付的所得稅越高,行動黨北區國會議員兼經濟專家潘儉偉表明,這項基本算法是正確的。

他舉例,以一位收入1000令吉的員工,以11%來計算,他可徵稅的收入890令吉,如果是8%,就是920令吉。

因此,可見後者可被徵稅的款項比前者高。

不過,理財專家白文春卻認為,這項算法是不正確的,因為納稅者享有多項扣稅優惠。

據知,近期網上有流傳一封電郵,內容指出,“假如你的薪水是4000令吉,公積金11%也就是440令吉, 可徵稅收入是3560令吉,所得稅是77令吉;一旦公積金減至8%或320令吉, 可徵稅收入增加至3680令吉,所得稅則是109令吉。

白文春表示,上述例子表面正確,但是納稅者也享有豁免扣稅項目,包括個人扣稅、妻兒、電腦、人壽保險及書本都能扣稅,實際上納稅者不必繳付太多稅金。因此,他認為,繳付8%公積金的做法是否代表所繳稅務會更多是不正確的看法。

會計師的話
低薪者不受影響
少繳不會多付稅


針對民眾寧願多繳公積金一事,會計行業者指出,那些於2008年月入超過2200令吉、2009年月入超過2400令吉,但全年所繳公積金及人壽保險保費不超過6000令吉者,都必須多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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