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如果一马发展公司在转移海外资金方面已有违反国家银行的条例,那麽阿鲁尔甘达必须从实招来

昨天,《砂拉越报告》刊登国家银行一封授权日期为2009年9月29日予一马公司,以转移和投资在一项与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imited联营中的10亿美元的信函[1]。

有关信函授予一马公司在其申请中通过一马公司已提供的特定信息的基础上收购1MDB PetroSaudi Limited的40%股权,已提供的关键讯息包括:

联营计划将结合25亿美元的股权资金作为各种领域的投资;
在等待具有前瞻性的投资被确认时,这笔25亿美元的资金将被存入内日瓦的瑞意银行(Banca della Svizzera Italiana SA);
这笔资金将被转移至国际货币基金贷款划分的“部分”(tranches)以确保有序的外汇市场。
基于迄今已公开和获得的资讯,这家国有企业在其申请转移该笔在海外的10亿美元资金时,已很显地误导了国家银行。

首先,有关联营计划从来没有筹措25亿美元资金,因为Petrosaudi 没有为它持有的60%股权注入任何现金在联营计划中。相反的,Petrosaudi已注入据称价值已超过15亿美元的资产,惟它随後被证明是虚假或不存在的。

第二,这笔由一马公司已投资的10亿美元,甚至从来就没有存入瑞意银行(Banca della Svizera Italiana SA),相反的,而是有7亿美元已被直接挪用进入由刘特佐控制的Good Star Limited与其在瑞士的 Coutts Bank账户。

第三,在收到国家银行信函的几天内,这笔资金从来没有被转移至国际货币基金贷款划分的“部分” ,但却是一举(at one go)转移到两个不同的户头。

一马公司总裁阿鲁尔甘达较早前证实,《砂拉越报告》刊登的一马公司董事部会议记录文件是真实的,这已证明了该公司在从开曼群岛撤回23亿1千800万美元投资收益的课题上,他一再欺骗和误导了马来西亚人。

阿鲁尔甘达目前也必须确认,来自国家银行且已刊登在《砂拉越报告》的授权信函是否也是真实的。

有关爆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对调查机关和总检察长要否提控违反刑事信托丶教唆挪用和挥霍,以及在国家银行治理下依据金融服务法案而涉及众多其他罪行的负责官员,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最起码,在有关信函内被提及的一马公司前任执行董事邓庆志(Tang Keng Chee),以及被授权付款予Good Star Limited的拿督沙鲁哈米,必须即刻基于抵触上述罪行而被调查检控。

问题是,新上任的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将会否采取适当的行动?或者,阿班迪的最重要职务是掩盖所有关系到一马公司的罪行,以确保没有任何涉案者会有被提控上庭的一天呢?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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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5/10/arul-spins-a-changing-story-as-we-publish-more-documents-he-cant-deny/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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