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当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政府只担保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58亿令吉,只不过是说出了事实的一半

转载自《当今大马》:



纳吉昨天在国会以书面回答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问题时宣称“政府只是担保该公司58亿令吉的贷款。”也是财政部长的纳吉说: “除此之外,1MDB并没有接收任何由政府担保的其他贷款。”

然而,纳吉的回答只不过是说出事实的一半,因为除了这58亿令吉的担保,财政部也发出“支持信”让1MDB进行其他贷款。

财经周报《The Edge》在本周刋出的头条新闻指出,联邦政府在2013年3月已提供一封“支持信”予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以借贷30亿美元(96亿令吉)。

该信件志明“马来西亚政府在此确认并承诺就发行人债务的问题提供适当的财务援助如下”:

(ⅰ)如果发行人((1MDB Global Investments) 因债务或假使有任何支付资金的不足而不能 缴付资金,1MDB首先应努力注入必要的资金,以确保发行人能够履行其义务。

(ⅱ)如果作为发行人股东的1MDB,未能提供所需的资金,那麽马来西亚应采取行动向发行人注入适当的资本或付款,以确保发行人的义务获得充分履行。

即便没有马来西亚政府明确志明为这笔30亿美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惟有关支持信已有效地保证这笔债务!“担保”和“支持信”之间的分别在于,政府“确保发行人充分履行义务”纯粹是一个语义的问题。

支持信的存在打开了新问题的泉源(opens up a whole new can of worms)。当官方担保的债务也不被认为是“联邦政府的债务”,至少他们在文件记录上是属于政府的“潜在债务” (contingent liabilities)。

然而,这些可疑的“支持信”并没有注册在政府的财政报告文件内,即便他们是严肃丶重要和可带来重大的影响。马来西亚人民和国际分析师,没有线索去知道马来西亚政府所公开的财务中,有多少是通过这些可疑的信件。

这并非第一次因“支持信”而引发争议。在2009年,时任交通部长的敦林良实和丹斯里陈广才,就被揭发曾发出4封类似的“支持信”,以便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在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PKFZ)项目中发售46亿令吉的债券来筹集资金。。

虽然这些“支持信”没有明确的保证,惟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在2009年8月已确认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调查,即这4封信件“无异于一个保证”。因此,马来西亚政府在他们到期时,需通过支付46亿令吉的债券数额以拯救该项计划。

这宗数以十亿令吉计的PKFZ丑闻案例清楚显示,马来西亚人民都知道这些“支持信”是有效的保证。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现在知道了在1MDB高达380亿令吉的债务中,有154亿令吉是被担保的。就此事而论,我们不确定是否还有任何其他公司是政府机构,而不仅仅是1MDB和PKFZ能从这一类支持信中“受惠”。

为使马来西亚人民安心,纳吉会否就这种“支持信” 是通过明确说明等于保证了如果1MDB无法履行其债务责任,联邦政府将不会拯救其全资持有的子公司所引起的争议而作出反驳呢?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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