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制定最低價格‧政府禁石油公司降價競爭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促請貿消部長拿督沙里爾解釋,政府是否已制定最低油價,不允許石油公司以低過底價出售汽油,避免石油公司公開自由競爭。

他說,若以美元兌換率計算,大馬的實際油價應是每公升1令吉74仙,在美國可以買到更便宜的汽油。

他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據他瞭解,政府不讓石油公司自由競爭,一些有意調至更低價格的石油公司受到阻止。

“據我瞭解,一些石油公司如蜆殼(Shell)和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有意要調到更低的價格,但卻遭到國油反對。最後,政府制定一個最低價格,避免出現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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