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

卫生部推卸责任警方负责查同善医院事宜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马新社新闻】民主行动党宣传主任潘俭伟指出,警方向他证实,709大集会同善医院被发射催泪弹及水炮事件,已交由警方负责调查。

他今日针对此事前往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录取口供后说,向他录取口供的查案官马祖基助理警监向他透露,警方已成立一支包括他在内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来调查此案。

潘俭伟说,马祖基告诉他,该委员会已根据网上的短片作出了一些结论,惟他没有透露详情。

“他们(警方)说,他们已经成立了独立调查委员会,即是警方调查警方,不过该调查已差不多结束了,不过并没向我提到结论是什么。”

潘俭伟炮轰卫生部把此事推卸给警方,违背当初提出由卫生部成立的高级别委员会来调查此案的承诺。

潘俭伟因此要求卫生部就此事向公众作出解释。

“我希望卫生部长廖中莱当面解释为何将此事完全交给警方负责,而不是由卫生部自己去调查此案。”

卫生部之前宣布设委员会调查

卫生部是在7月14日宣布成立一个高级别委员会,来彻查同善医院被指在709大集会当天,遭警方发射催泪弹及水炮的事件。

卫生部曾在7月29日发函给行动党总部,要求潘俭伟、行动党国际秘书刘镇东、副宣传秘书张念群及林冠英政治秘书再里尔四人,在8月1日出席卫生部高级别委员会的听证会,但由于四人迟收到通知而错过了听证会,如今则被警方传召录供。

潘俭伟说,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传召他录口供。警方稍后也会传召刘镇东、张念群及再里尔录取口供。

他说,在录供过程中,警方向他发出了几道问题,包括为何出现在同善医院附近,当天的衣着以及现场发射催泪弹的情况。

潘俭伟说,他是在7月9日当天下午2时30分至3时左右出现在同善医院隔壁的吉隆坡华人接生院,而警方则是在下午2时40分左右向着同善医院附近发射催泪弹。

“我们四位(包括刘镇东、张念群以及再里尔)有在案发现场,而我是亲眼看到的,当时富都路是没人的,难道催泪弹射向没人的地方吗?”

“当天我穿的是白色上衣,并没有在现场录下当天状况。不过,我的确是有看到(医院)冒着烟,我觉得(催泪弹)都有射进同善医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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