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中国报》:
雪州水供重組計劃顧問潘儉偉指出,能訊部長權限极大,州政府僅能將水供重組課題帶上法庭,爭取讓州政府獲得配水執照。
他強調,上述情況僅在中央政府允許調高水費的情況下發生。
針對州政府擁有中央政府在去年1月發出的信函,讓州政府在收購水供公司事宜,擁有主導權,而這封信到如今未撤銷,是否意味著,州政府佔更大優勢一事,他否認這項說法。
潘儉偉指出,雖然政府持有該信函,不過,這只可以做為一個論點,在法律方面,這論點處于弱勢。
“因為中央政府隨時可以撤銷這封信函。”
部長權限大
他強調,雪州水供70%水供資產皆屬于雪州政府,這意味著州政府持有一副好牌,可是,若與中央政府比較,部長的權力最大。
潘儉偉指出,由于雪州水供有限公司沒有依據特許經營權合約條例,州政府有權力對該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可是,州政府不會放棄,我們會繼續透過各種方式,向人民講解水供重組計劃詳情。”
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水供課題帶上庭 爭取獲配水執照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