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禁止芭蕾舞蹈表演,将沦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转载自《星洲日报》:

新闻丶通讯及文化部以“舞蹈剧成员穿著芭蕾舞短裙和紧身衣裤表演”为由,拒绝发出准证予新加坡舞蹈剧团,在本周末前来表演《胡桃夹子》(The Nutcracker)和其他芭蕾舞剧。

可是,在过去两年,有关舞蹈团成员皆穿著芭蕾短裙和紧色衣裤前来大马表演,都没有碰上任何问题。

该部拒绝发出准证的行动不但让人感到费解,更使到来自这两个国家,对於新加坡舞蹈剧团和艺术表演的爱好者感到震惊不已,尤其是当局并没有就此提出一个很具体的理由。

《胡桃夹子》芭蕾舞剧已具有100年的历史,是其中一支最尊重古典芭蕾共舞的舞剧,它已在全球各地表演;目前在亚洲,是由新加坡舞蹈剧团作出改编。

新闻丶通讯及文化部在没有给予一个合理的理由,或解释为何他们作出有关决定,就拒绝发出表演准证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

目前的问题是,为何在这之前已有许多这一类表演,但该部却在这个时候拒绝这项演出?

更重要的是,到底古典的芭蕾舞蹈会有什麽“不雅”,可促使该部全面禁止有关表演?难道该部部长,当他看到男人和女人,男孩和女孩穿着芭蕾舞服装时,竟会如此扭曲地认为是一种不当文化的思想?

如果真是这样,那麽解决方案肯定就是要禁止部长和其官员,对於这些表演持有类似的不当思考。懂得欣赏艺术和文化的大众,不应被剥夺享受一个芭蕾和音乐之夜的权利。

如果新闻丶通讯及文化部长莱斯雅丁可以采取行动禁止有关表演,那麽在迟一些,国内的电视台也将禁止转播奥运会的游泳项目,或删剪所有在电影中出现的海滩场景。

国内许多获认可的芭蕾舞院校,他们的表演者都穿著亦如新加坡舞蹈剧团已改编的《胡桃夹子》表演队伍的服饰,可以预见,有关禁令肯定会阻碍剧院和表演艺术工业,并主要是芭蕾舞表演者的创造性发展。

莱斯雅丁必须走出自己的古溶洞,去发现一下外面的世界并不像他一样扭曲;否则,马来西亚的声誉将从这一秒开始,因为发生禁止芭蕾舞蹈表演事件,而沦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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