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移民廳副總監被捕

转载自《光明日报》:

●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希望反貪污局能針對移民廳總監及副總監涉及貪污一事展開全面及周密調查,如果證實兩名高官確實涉罪,應該控上法庭接受法律審訊才算是成功的肅貪行動。

他認為目前只是初步階段,而非法外勞問題相信涉及的不僅僅是一個管道,而是由很多管道環環相扣而產生,還必須延伸調查。

(雪蘭莪‧巴生)繼移民廳總監週四晚和6名商人涉貪被捕後,位居移民廳第二把交椅的副總監落網。移民廳副總監(控制組)和其姐夫因涉嫌貪污而被捕,使大馬政府部門出現史上首次兩名正副總監同時“缺勤”的紀錄。

他們兩人是在週五(11日)上午11點15分左右,被帶上巴生推事庭。兩人是在1997年反貪污法令11(a)條文下被延長扣留5天至本月16日,以助調查。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者,將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貪污數額的5倍,或兩者兼施。

據悉,54歲的副總監和59歲的姐夫,是分別於週五下午3點,在布城移民局辦公室和森美蘭州被捕。

查案官凱魯說,兩人是因涉及接受賄賂而被扣留。


詢及兩人為何會被帶來巴生推事庭延扣時,他說,這是因為他們涉及的案件,均在雪州一帶發生。

他說,當局近期將會陸續採取行動,扣留更多涉案人士,目前暫預料有5至6人會被捕,其中包括移民局官員。

較早前,移民廳總監與6名商人涉嫌一宗賄賂案,週四晚上被反貪污局總部逮捕,並被帶回50萬令吉的現金和大批外勞簽證。這是反貪污局在近年來所逮捕的最高階官員之一。

現年56歲的總監是從2006年10月上任,他是於週四晚上8點半在住家被逮捕。另6名被捕的商人則分別於7月8日至10日之間落網,當中兩人擁有拿督頭銜,他們也是在1997年反貪污法令11a條文下受到調查。

反貪污局調查主任拿督蘇克里週五下午4點在一項記者會證實,該局已在反貪污法令下逮捕7名嫌犯,除了起獲50萬現金,該局也搜出大量的外勞簽証。

反貪局曾捉大魚
南利涉貪控2罪


反貪局鐵腕肅貪,去年2007年11月1日將商業罪案調查局總監拿督南利尤索夫控上庭,寫下國內最高警階警官因涉嫌貪污罪名而被提控的歷史。

南利被反貪污局控以兩項“沒據實呈報財產”罪名、一項“以公務員身分出任公司董事”罪名。

另外,2名高階警官因涉嫌偽造證人口供書,並以假當真使用而觸犯刑事法典471條文,也于2007年10月24日早上被反貪污局控上吉隆坡地庭。

同年9月25日,一名武吉阿曼高級警官阿茲米奧斯曼,涉及高達126萬令吉洗黑錢活動,在新山地庭被控3項罪名。

移民廳總部多災難
上回漏水、這回捉人


去年4月11日,繼耗資8000萬令吉裝修的國會大廈多次漏水後,布城移民廳總部頂樓也漏水,引起詬病。

移民廳總部是因為頂樓與蓄水箱銜接的水管斷裂,一夜間把7層辦事處“改造”成小瀑布,潺潺流水,場面滿目瘡痍。

為了安全起見,移民廳緊急下令封閉總部、暫停所有櫃台服務,並在24小時火速完成搶修工作。

事發後,移民廳總監華希要記者直接向工程局查詢漏水原因,布城工程局局長阿都拉欣則譴責承包商的劣質設計令政府蒙羞。

民聯:贏取民心
肅貪須有決心


反貪污局展開連捕兩名高官的行動,民聯政府議員均認為反貪污局必須展示肅貪決心,才能取得人民信任,同時也能達到殺一儆百之效,杜絕政府部門貪污舞弊的情況。同時,他們也希望外勞人口問題能通過這次能大刀闊斧的行動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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