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星洲日报》: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6日訊)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指出,民聯領袖對於“不要金鑾白沙羅大道”(Say No to Kidex)委員會的某些領導人,試圖通過半真半假的謊言公開誹謗民聯領袖的舉止感到遺憾。
潘儉偉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包括他在內的多名民聯代議士,昨天皆出席該委員會舉辦的抗議活動,以聆聽人民的心聲。
他說:“儘管最初已同意讓我們代表州政府回應有關課題,但他們最終卻決定不讓我們向參與集會的群眾作出任何澄清。
“我們對於這個突如其來的轉變感到驚訝,因為我們認為這項集會的目的,就要為了獲得我們的回應,而我們也很樂意提供相關訊息。”
多次聲明未支持Kidex
潘儉偉針對指控回應說,集會發言人重覆指責民聯的人民代議士沒有針對有關大道表達立場,但民聯領袖已經多次發表文告,當中沒有任何一篇聲明是支持金鑾白沙羅大道,大部份是質疑建設該大道的依據和理由。
他認為,要金鑾白沙羅大道委員會的某些領導人一再重複指責民聯領袖完全保持緘默,是惡意的謊言,意圖煽動仇恨和遷怒於民選代議士及雪州政府。
潘儉偉也指出,雪州政府還未批准金鑾白沙羅大道,而該大道計劃是由聯邦政府批准和頒發。
否認雪政府拖延指控
另外,針對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沒有即刻拒絕金鑾白沙羅大道,被指控為拖延和惡玩把戲的戰術,潘儉偉指出,民聯政府相信法治,每一方面都應該獲得回應和作出證明的權利。
“阿茲敏阿里已經提出了在他受委的3周以內,在金鑾白沙羅大道的申請被考慮批准以前,他們必須嚴格遵守各種條件。
“金鑾白沙羅大道公司也必須被給予機會去證明,他們遵守州政府所制定的任何最低要求。”
他透露,阿茲敏阿里曾在去年11月會晤“不要KIDEX大道”委員會成員傳達上述訊息,並達致共識指金鑾白沙羅大道將由工程部延長其特許經營協議至2015年2月14日,以遵守雪州政府制定的條件。
給Kidex3週履行條件
“金鑾白沙羅大道仍未符合任何一個由大臣制定的條件,交通評估報告尚未獲得,建議中的收費率和盈利情況尚未公開,還有大道特許經營合約也還沒有向公眾解密。”
潘儉偉強調,金鑾白沙羅大道還有3周時間去履行上述條件,除非該公司能夠達成條件,否則雪州政府將不會作出任何考慮和批准。
潘儉偉:拒公開合約
“KIDEX自掘墳墓”
潘儉偉指KIDEX一直拒絕公開其大道特許經營合約,無疑是自掘墳墓。
KIDEX未能遵守雪州政府開出的明確和嚴格條件,將自動意味著該大道計劃將不會被考慮和批准,更不可能獲批准繼續進行。其中一項條件是阿茲敏要求特許經營合約必須完全公諸於世。
他說,KIDEX的“協議”即有關的特許經營合約只公開予雪州大臣和其法律顧問的說法,很明顯的並不符合州政府要求特許公司必須呈現高透明度和問責制的標準。
“因此,KIDEX若未能在規定的2月14日的最後截止期限內,遵守這些已正式通知馬來西亞大道局以及特許經營公司的條件,KIDEX就得準備自掘墳墓了。”
他也呼吁聯邦政府拒絕KIDEX再次延長期限的請求,因為它無法符合州政府制定的條件,所以,它也自動未能履行大道特許經營合約條件的先例。
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不要Kidex委會’公開誹謗”‧潘儉偉感遺憾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