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总警长向《马来邮报》摄记道歉,无疑是警方最欠缺诚意的一种做法

根据《马新社》报道,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向采访428静坐抗议,但被警方“粗暴对待”的《马来邮报》摄记莫哈末阿里夫道歉。

莫哈末阿里夫证实该报在4月30日的报道,他遭到警棍或拳头重创头部,导致他连同其相机摔倒在地上。他说:“虽然已倒在地上,但我看到7至8名警员走到我面前;他们踢我的脸和脚,以及用脚跺我的背部,造成我的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

根据报道,总警长表示:“警方对这起意外道歉。在这种混乱的场面,我们无法分辨传媒和集会者。”

上述声明完全是谎言,並显示总警长还是不愿意接受事实真相,以及采取任何适当的行动惩罚犯错的警方人员。

莫哈末阿里夫已说得很清楚,当他被警员试图阻止他拍摄警方粗暴对待428大集会的参与者时,他曾向有关警员出示他的媒体工作证。可是,他被无情和反复地攻击,尽管他哭诉“我只是执行任务,为何要这样对待我?”

莫哈末阿里夫不是唯一一个被警方丁暴力对待的新闻从业员,有关的新闻从业员也是有向警方出示他们的媒体工作证,但不是被逮捕就是被殴打。然而,警方却忽视媒体工作者的身分,还出手粗暴对待他们,包括摧毁他们的摄影器材;而在一些案例中,甚至还没收他们的媒体工作证件。

因此,总警长在声明中表示 “警方人员不能分辨传媒和集会者 ”,完全就是要保护其犯罪警员的谎言。所以,依斯迈的道歉很显然是缺乏诚意和不足的,他必须接受指责,并且毫无保留地向那些被恐吓的媒体,以及因为警方的鲁莽行动而遭受痛苦的民众道歉。

更重要的是,总警长已暗示他们并非记者,那麽,毫无疑问地就是警方殴打集会者,尽管事实上大多数的集会者并没有与警方对抗或破坏公共财物。

总警长必须澄清,如果警方采取行动殴打和伤害那些参与和平集会,但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抗拒逮捕的集会者,是合法和可以被接受的。在这个所谓民主的国家,我们的总警长本应维护法纪和保护普通的马来西亚人;可是,他却把警方人员胡乱地殴打和伤害他们本应誓死保护的民众,看作是一件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事,这绝对是一个悲剧。

另一方面,全国刑事调查组也必须证明他们无畏或偏袒,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通过调查和惩治在428静坐抗议大会中,涉及犯下暴力行径的警方人员和集会者。

《马新社》也报道,全国刑事调查总监巴克里指出,警方将公布在大集会举行时攻击警方人员和民众,以及破坏公共财物者的照片。

他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对新闻界说:“我们已经拥有这些照片,并将在不久後向媒体和大众公开,以便追查这些人士。”

我们要说明,我们支持警方采取行动逮捕那些在大集会时破坏公共财物,以及对警方人员采取暴行的人士。然而,警方不能只是逮捕只占少数的粗野参与者,却没有即刻采取行动,对付那些以暴力对待无辜的新闻从业员和集会者的警方人员。

事实上,从被拍摄到的警方人员殴打无辜的马来西亚人的照片和短片,警方要追捕这些失控的警方人员,应该会比要追查集会者更加容易。

因此,如果警方的行动只是针对428的集会者,那很清楚地显示,警方滥用权力和极不公平的手法,对待那些捍卫自己拥有和平集会权利的无辜的马来西亚人。

我们呼吁全国刑事调查组,对付那些在短片和照片内很清楚被拍摄到采取暴力行径的警方人员,在调查期间暂停他们的职务,以及就涉及者无法坚守保护人民安全的誓言,却反而采取暴力行径而将他们提控上庭。如果它显示自己有偏见,以及无力对付犯罪的警方人员,全国刑事调查组只会让全体马来西亚人对它失去信心。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2年5月3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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