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斥陈华贵为电厂利益护航 潘俭伟抨无诚意检讨合约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本刊记者撰述】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批评说,能源丶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陈华贵公开为独立发电厂辩护,毫无疑问地证明国阵政府宁愿牺牲人民的利益,也要保护这些“大肥猫”。

潘俭伟(左图)也是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他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这也清楚显示,政府完全没有诚意对它所谓要“重新谈判”独立发电厂的合约,部长只是要拖延第一代独立发电厂的合约,以便它能顺利在2015年届满。

他形容陈华贵日前公开发支持独立发电厂和国家能源公司签署的购电协议(PPAs)立场,令全马人民大吃一惊。

早前,陈华贵重申,政府未曾发给独立发电厂一分一毫的津贴,只是透过要求国油,以低于国际市价价格,出售天然气给发电厂。

他也澄清,政府并未逼迫国能向独立发电厂购买任何过剩电力,一切依照国能及发电厂商所签署的合约来界定。

他强调,政府准备了储备电源,是因为政府希望大马拥有足够的电源,不会再重复1992年的大停电事件。

陈华贵:合约条款改善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陈华贵也说,政府在第一代的购电合约签署了对独立发电厂相对有利的条款后,第二和第三代的合约条款已有改善,由独立发电厂、国能、贷款机构和消费人共同来分担风险。

陈华贵说,政府确实在1990年代为第一代的独立发电厂提供相对有利的条款,但这是为了应付当年的电力需求和确保有效和可信赖的电供。

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在6月22日公布西马14家独立发电厂的合约详情,其中包括杨忠礼电力及云顶杉源电力的购电合约(第一代)分别将在2015年9月30及12月4日届满。

该部门的汇报会表示,西马共有14家独立发电厂,其中所涉及的第一代独立发电厂购电合约共有5家,第二代共有6家,第三代3家。该部也公布了14家独立发电厂的股权详情。

重申50%差额储备过高

潘俭伟说,陈华贵辩称国家的电流储备到45%是政府的预期政策,以便具有“更大的缓冲”来防止电力需求剧增。

“事实上自1997年,也即颁发第一张独立发电厂特许经营合约的几年之後,我国的电流储备持续在40%以上。国能的首席营员阿兹曼莫哈末甚至表示,我国的电流储备到了2015年时,预期会低於20%的‘危险水平’。”

潘俭伟说,泰国和爪哇,以及印尼今天的电流储备分别为25.4%与26%,因此质疑陈华贵是否意指这些比马来西亚吸引更多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在过去5年始终没有足够的差额?即使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北美电力可靠度公司(NERC)的研究表明,尽管作为先进和发达的国家,电流储备也不过是28.6%。

他表示,部长或许应该开导马来西亚人,究竟是什麽使到马来西亚如此特别,人民在过去的数十年,被迫支付持续接近50%差额的电流储备。

质疑补贴掩盖高价出售电流

潘俭伟说,更甚的是,在辩护国家离谱的电流储备时,陈华贵竟然利用各种藉口指独立发电厂没有从燃料补贴中受惠,因为“发电的燃料成本是由国能和独立发电厂直接承担”,以争论消费者是最终从这些补贴中受惠。

他指出,虽然部长和独立发电厂的说法是绝对正确的“技术性”和“合法”,但补贴已让独立发电厂掩盖了它们以高价出售电流,特别是国能。

“例如,尽管泰国的补贴较少,但售给独立发电厂的天然气价格为每mmBTU 23元10分;而在马来西亚,卖给独立发电厂的天然气却是每mmBTU 13元70分,如果不比马来西亚般便宜, 泰国的电费是类似的,例如,今天的平均商业电费在最近调涨後是每千瓦特40元,而泰国只是每千瓦特38元。”

潘倹伟说,事实上,根据义腾智库(REFSA)的估算显示:“如果在马来西亚完全不补贴天然气,独立发电厂的发电成本,将比完全没有获得一分钱补贴的新加坡电供经营者高出80%。”

“因此,虽然工业界一致证实独立发电厂在合约下享有政府的巨额补贴,让人感到遗憾的是,部长还是选择捍卫这些独立发电厂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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