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日前回应《当今大马》的询问时坚称政府掌握证据,可证明一马公司已支付35亿1千万美元予英属维京群岛的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简称阿尔巴BVI),乃是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子公司。
部长说:“据我所知,根据一马公司提供给公账会的记录,双方在达致和解协议前,阿尔巴BVI是IPIC的子公司。此事获得维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局,志期2016年8月11日的信函所证实。”
问题是,如果这个所谓的“证据”是如此无可争议,那麽根据今天的汇率,政府承认这笔高达35亿美元或超过150亿令吉的款额是绝对没有任何意义的!
佐哈里不是曾经高喊政府能赢得与IPIC的仲裁庭纠纷吗?可是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却表示“这超出了(他)考量范围”。佐哈里现在完全是U转,而且还宣称这是政府在“顾全大局”後作出的决定。
佐哈里说:“最终,政府是认为他们要顾全大局,包括马来西亚与阿布扎比的关系等等……所以,我想这超出我考量的范围。我是以理据为准,但这涉及更大的全局。”
事实上,佐哈里已将责任推诿给首相。佐哈里反驳说:“首相为国家作出决定,如此而已。”
然而,这恰恰马来西亚人民最为担心的──劣迹斑斑的首相因为他牵涉其中的利益而作出不当的决定!
根据美国司法部披露的文件,由新加坡当局起诉其不道德银行家(rogue bankers)的证据证实,从已转移给阿尔巴BVI的资金,拿督斯里纳吉的私人银行(大马银行)户头已经在2012年接收了这笔总数为3千万美元的款额。
更糟的是,纳吉的继子里扎阿兹士通过其红岩集团公司接收了2亿3千800万美元。其中有1亿美元是作为拍摄荷里活电影,即由李奥纳多主演的《华尔街之狼》。
此外,佐哈里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尽管他有无可争辩的“证据”,由IPIC行政人员──Khadem Al-Qubaishi 及 Mohamed Badawy Al-Hussein成立的阿尔巴BVI欺诈公司,都已被IPIC解雇──因为他们与一马公司的行政人员勾结,欺诈阿布扎比与马来西亚政府?
因此,必须质询的是,纳吉是否已经决定“解决”导致马来西亚人民额外承担35亿美元额外债务的IPIC仲裁,而此举究竟是真正符合国家利益,或者只是为了防止IPIC进一步揭露并确认他是整个挪用一马公司巨款丑闻的共谋呢?
因此,佐哈里不插手财政部承担了150亿令吉的巨额债务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佐哈里不是应该令他自己相信(satisfy himself)首相并非因为个人的利益而作出相关决定,而不是表现得如此无知吗?实际上,“顾全大局”是否明目张胆地拯救纳吉和国阵不会在来届大选中落败的“幌子”呢?
如果事情真的是“超出”了佐哈里的考量范围,那麽他最好是辞去第二财长的职务。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拿督斯里佐哈里是否在责怪首相为了“顾全大局”,而在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达致“和解”的方案中牺牲了那3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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