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中央要給特許經營權‧水供公司或壟斷雪水供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表示,中央政府不僅干涉雪州政府收購及重組州內4家水供公司計劃,更有意將水供特許經營權交由雪州水供公司壟斷。

他引述消息說,中央政府計劃收購所有4家特許經營權的水供公司及接管水資產,然後發出經營執照給雪州水供公司。

他週二(3月3日)晚上在隆雪華堂舉行的《雪州水務風暴:私營化政策vs公共利益》講座會上如此表示。

潘儉偉也是雪州政府水務重組檢討評估委員會委員之一,他形容雪州水供公司過去表現不佳,如果壟斷水供業料衍生更多問題,而雪州政府目前實施的首20立方米免費水或遭取消。

政府須負擔210億

另一方面,水務重組檢討評估委員會委員拿汀巴杜卡陳儀喬表示,資料顯示,雪州水供公司獻議中央政府以95億令吉收購4間水供公司,較民聯提出的57億令吉收購獻議高。

“消息指出,政府必須負擔水供公司高達82億令吉的債務,外加每年繳納款項34億令吉,總數達210億令吉。”

她強調,儘管民聯收購計劃受租,但中央政府最終必須遵循憲法完成收購計劃。2006年水供服務業法令191(4)及91(7)條文闡明,如果在沒有雪州政府的參與下,中央政府直接與特許經營水務公司的洽談是不合法的。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