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

新制度下繳稅更多‧政府應檢討每月扣稅制



(吉隆坡)行動黨八打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促政府檢討新的每月扣稅制度、免徵收中小型企業稅務並提供獎勵,落實迷你預算案減輕人民負擔的目標。

他說,雖然政府將13%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減少至12%,但新的每月扣稅制度卻讓納稅人每月須繳付介於15%至20%的稅務。

他舉例,一名月薪4000令吉的納稅人,以前只須通過僱主繳付77令吉所得稅,在新制度下卻須繳付93令吉,增加20.8%。

他今日(週一,3月23日)在國會下議院會議,參與1967年所得稅(2009年修定)法案二讀辯論時表示,月薪8000令吉者的所得稅也從原有的668令吉增加至828令吉,漲幅24%,每月須多繳付160令吉。

減繳公積金抽稅更多

“這與政府要協助人民增加收入,讓他們有更多錢消費的宗旨是背道而馳的。政府允許受薪人士減少公積金繳還率,表面看來讓人民受惠,但減少公積金的數額卻成為納稅人的收入,提高了他們被征稅的數額,造成他們須繳付更高所得稅。”

除了每月須繳付93令吉所得稅,比過去的77令吉增加,潘儉偉說一名月入4000令吉者原本可以在減少繳付3%公積金後,多出88令吉花費,卻在新的稅務制度下“不見”了29令吉,只剩下59令吉可供消費。

“新的每月扣稅制度也讓月入4000者在扣除8%公積金、所得稅、社險後,只剩下3572令吉收入,比過去的3588令吉少了16令吉。”

建議向中小企業徵稅18%以下

潘儉偉建議政府向年營業額少過50萬的中小型企業徵收18%以下的稅務;至於20萬令吉以下的的企業則只增收12%稅務。

目前,市值250萬令吉的中小型企業,首50萬令吉營業額須繳付20%稅務,他也建議政府一律免除新公司首20萬令吉營業額的繳稅額,以鼓勵中小型企業設立新公司。

1 条评论:

· 康華 · 说...

所以觉得政府诚意不足,既要人民减缴公积金,是不是也应该减低所得税,这样人民才有较多钱消费(disposable in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