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

拒绝国会议事录形同藐视,议长受促谴责选委会

转载自《当今大马》:

更新于 2017年12月23日 下午1点45分

柔行动党早前揭露,选委会竟然拒绝接受国会议事录为听证会呈堂证据。对此,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要求国会议长介入,捍卫国会的尊严。

潘俭伟在今天文告指出,议事录明载国防部副部长巴哈伦承认军营尚未竣工,但选委会注册官在听证会上却拒绝采纳之,此举已构成藐视国会。

“ 根据国会议事录第136页的记载,佐哈里巴哈伦被询及军营目前的情况时,他曾说‘尚未完工’。”

“(选委会)注册官却拒绝采纳国会议事录作为证据,这明显已是藐视国会案例。”

有鉴于此,潘俭伟敦促议长班迪卡谴责选委会,也要求选委会训斥该名注册官,并且重新聆审选民针对昔加末可疑选民所做的抗议。

“选委会若无法履行以上事项,则进一步证明了选委会不是宪法设定的独立机构。反之,它只是国阵的爪牙。”

连法庭都接纳为证

潘俭伟指出,听证会主席是以国会议事录“不可信”为由,拒绝采纳议事录为证据。

“选委会注册官在可疑军眷选民被移到为竣工的昔加末军营的听证会上,指国会议事录‘不可信’,因而拒绝以议事录为证据。”

潘俭伟引证《1950年证据法》第78(1b)条文,强调国会议事录是国会议事的官方记录,而法庭亦承认议事记录为证据。

“若司法机关皆承认议事录为证据,选委会怎能拒绝承认这份官方国会记录?选委会注册官指议事录不可信,即是指控国会议事不可信。”

《1950年证据法》第78(1b)条文阐明,国会、马来西亚立宪前的联邦立法机关或任何州属立法机关的议事过程,可透过会议记录、国会刊宪的法令、条例、法律,或由政府印制的副本或摘录等文件来证明。

可疑军眷选民疑云

10月杪,柔佛行动党揭露,昔加末未竣工军营竟有1079名军人选民,而柔佛新山已关闭三年的马芝迪军营竟还有218名选民。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刘镇东质疑,国阵操纵军人选票以赢得来届大选。

国防部副部长巴哈伦(Mohd Johari Baharum)11月27日在国会承认,虽然柔州昔加末军营还未竣工,但已有逾千名军人与家眷转为当地选民。他强调,就算军营还未建竣,但军眷选民已可搬到当地。

随后,昔加末选民向选委会提出反对,而选委会在本月初召开连续5天的听证会,由柔州选委会主席沙菲益主持。惟多数的反对皆以失败告终 。

行动党法律局秘书黄美诗本周四(21日)声称,沙菲益偏袒行事,且拒绝采纳国会议事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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