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

潘儉偉反駁“行動黨同意”報道‧“沒討論過阿茲敏任大臣”

转载自《星洲日报》: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5日訊)行動黨雪州主席潘儉偉今日針對媒體報道指稱,行動黨已在本週一的一項民聯閉門會議內同意由公正黨署理主席阿茲敏替換雪州大臣職位一事做出反駁,並強調此事仍有待民聯最高領袖會議討論。

他指出,雖然他沒有出席本週一民聯秘書處通知召開的會議,但是他可以確定會議中並沒有討論過由阿茲敏作為替換大臣人選一事。

潘儉偉是針對媒體報道指“由於伊斯蘭黨不同意由女性出任大臣,因此要求由阿茲敏出任,並且此事獲得行動黨同意”一事,向星洲日報發表談話。

潘儉偉說:“我不知道有這樣的事,並且最近也沒有會議討論過這樣的事情。”

等待民聯最高領袖會商

他指出,目前行動黨的立場就是等待民聯最高領袖會議討論後作出決定。

網絡媒體日前引述來自民聯的消息說:“伊黨不同意女性出任大臣,而要求由阿茲敏擔任,同時行動黨已同意此事,不過出於尊重,我們會等待安華的決定,而民聯最高領袖會議也將在黨選之前召開最終的會議。

另外,英文報章《星報》也同樣報道,消息指阿茲敏在本週一民聯閉門會議中,獲得伊斯蘭黨及行動黨支持他出任大臣,該項任命會在開齋節後正式宣佈。

專家:面對經期問題
女大臣無法陪蘇丹活動


另外,根據英文報章《新海峽時報》報道,憲法專家拿督莫哈末哈法利詹說,雖然根據雪蘭莪州憲法,並沒有不准由女性出任州務大臣,但是在執行上可能會面對問題,即女性可能會面對“經期”(uzur syarie),而無法陪同蘇丹出席宗教活動。

馬來西亞國際伊斯蘭大學法律系講師山姆拉哈友表示,他同意莫哈末哈法利詹的說法,即在執行上,女性大臣在陪同蘇丹出席官方活動時可能會面對困難,因為根據傳統,兩人必須分開坐。

“州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說女性不能擔大臣,因為主要的條件是候選人必須是穆斯林及馬來人,但是我們必須考慮敏感度及社會的禁忌,以及我們是否已預備好接受女性大臣。”

根據雪蘭莪州憲法第51(2)條款說明,除非是馬來人及信奉穆斯林信仰,否則有關人士不得出任大臣;而在公正黨展開“加影行動”製造加影州議席補選,並由黨主席拿督斯里旺阿茲莎贏得補選後,就一直盛傳旺阿茲莎將會取代現任大臣丹斯里卡立的職位,成為大馬歷史上首位女大臣。

(星洲日報‧報導: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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